犯罪中止能够得上共同犯罪吗
犯罪中止能够得上共同犯罪吗有的是可以成为共同犯罪的。1、犯罪中止问题。犯罪中止,即在犯罪未达到完成形态前自动放弃犯罪,使犯罪处于停止形态,使行为人的行为尚未具备刑法规定的所涉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中止又分为两种情况:(1)消极中止。即只要行为人消极地放弃正在实施的行为,不再实施,该犯罪行为就不会达到既遂状态。这种中止发生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前,此时,犯罪构成要件未全部具备,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使犯罪失去达到完成形态的可能,构成中止。(2)积极中止。即仅以不作为的方式消极地停止犯罪的继续实施还不够,还要求必须采取积极的作为来预防和阻止既遂的结果发生,且这种防止行为必须奏效。这种中止发生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事实上,对于行为犯,犯罪行为实行终了,犯罪构成要件就已经全部具备,已属犯罪既遂了,谈不上自动放弃,也就谈不上中止。这种中止更多的存在于结果犯的情形。对于结果犯,犯罪行为实行终了后,犯罪构成要件中尚有法定结果一项尚未出现,此时如果仅仅是停止犯罪的继续实施而不能有效防止法定的构成犯罪的结果出现,随着结果出现犯罪即既遂了,根本谈不上中止。如果是因为行为人自动放弃和有效防止而使结果未出现,就构成犯罪中止。如果是因为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结果未出现,则是犯罪未遂。因此,如故意举刀刺杀一人,在刺一刀后对方尚未死亡时良心发现不再刺杀,并将对方送医。若经抢救被害人最终未死,则行为构成犯罪中止。如果抢救无效被害人死亡,则行为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刺一刀后不再刺杀并将被害人送医的行为亦不成立中止,因为,故意杀人属结果犯,结果出现,行为人的行为已具备了故意杀人罪的全部构成要件。2、共同犯罪的停止形态问题。对于共同犯罪的既遂而言,根据“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即只要部分共犯人的行为导致法定结果而出现既遂状态,则对其他共犯人均以既遂论处。简单地说,对于直接实行犯而言,因其行为能够直接造成法定的犯罪结果、危险状态等的发生,对其可以比照单独犯罪的停止形态处理,即自动放弃正在实施的犯罪行为并能有效防止结果的发生,可以认定为中止;而对于直接实行犯之外的外围者,即组织者、帮助者或者教唆者而言,其简单地自动放弃并不能有效地阻止犯罪结果或危险状态的出现,是不能作为中止的,而应根据实行者将该共犯行为实施到什么程度来认定。在共同犯罪中,如果一人既遂,则整体既遂;如果共同犯罪没有完成,则可能有的共犯人是未遂犯或预备犯,有的共犯人是中止犯,当然也可能均是未遂犯或预备犯或中止犯。解决了上述两个问题,本题所举事例便可解决,因事例中对乙自动放弃犯罪的具体表现未描述,单纯的送医行为理论上讲与其说是自动放弃犯罪的行为,不如说是一种悔罪、行为后挽回的行为。因无法判断乙是否为故意杀人实行者,故分两种情况分析:(1)、乙作为共同犯罪人,如果其不是实行者,那么其仅自动放弃不能有效地阻止犯罪结果出现,根本不能成立中止,犯罪最终处于何种形态,只能根据实行者将共犯行为实施到何程度来认定。此种情况下,所举事例中被害人被杀死,显然此共同犯罪既遂。无所谓中止。(2)、乙作为共同犯罪人,如果其是实行者,其自动放弃了犯罪(不知其是否真的有确实的放弃行为),那么加害行为即是由另一共犯甲实施的,此时乙有自动放弃犯罪并且送医的行为,但被害人最终还是死亡了,共同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完备已属既遂,根据“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共同犯罪人甲乙均构成故意杀人,乙的行为不构成中止。所以,共同犯罪中,在还有其他共犯人实行犯罪的情况下,某一共犯人必须在自动放弃犯罪行为的同时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才能成立中止。否则就只能看实行共犯将犯罪进行到何种程度了。在判决时,还应相关犯罪人员认罪态度,如配合相关的案件调查的或是得到受害者的谅解时。可以减轻这类人员的判罚,判处时应积极的减轻这类人员的处罚。我国的司法部门展开相关的调查,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进行审理工作。
总结:犯罪中止能够得上共同犯罪吗有的是可以成为共同犯罪的。1、犯罪中止问题。犯罪中止,即在犯罪未达到完成形态前自动放弃犯罪,使犯罪处于停止形态,使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
·老百姓行贿属于犯罪吗?
一、老百姓行贿属于犯罪吗?属于犯罪,只要存在行贿的犯罪事实,就可以按照行贿罪来判决处理,行贿罪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
·股权退出违约金最多给多少
一、股权退出违约金最多给多少?
股权退出违约金最多给多少一、股权退出违约金最多给多少?股权退出违约金最多给多少是没有明确的规定的,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
·房产为婚前财产在婚后加名如何分割?
?婚后房产证加名字是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均等分割。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刑诉法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刑诉法,也就是刑事诉讼法。当当事人所做的行为对社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时,这有可能会涉及触犯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对案件的受理方做了相关的规定,有的案件由法院受理,有的则由检察院受理。那么,......
·民间借款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民间借款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如果我们有借款需求的话,我们有几种途经,比如说找银行办理贷款,或者是借助于民间借款。民间借款是一种合法的行为,并且由于它程序的简单以及可商谈的空间大,成......
犯罪中止能够得上共同犯罪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