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哪几种人不能裁员
企业哪几种人不能裁员
企业在裁员时“老、弱、病、残”员工不得裁减: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对其裁员: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以上人员不得裁减外,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以下人员,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二、用人单位裁员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用人单位裁员往往也是迫不得已的,但这也需要符合有关裁员的条件要求,而不能假借裁员为借口,开除一些员工,这样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然,在裁员的时候有一些情况特殊的员工,也需要优先留用,而不能直接裁掉。
总结:企业哪几种人不能裁员企业在裁员时“老、弱、病、残”员工不得裁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对其裁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夫妻共同财产各立遗嘱有用吗?
夫妻共同财产各立遗嘱有用吗?夫妻双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形下就各自对共同财产立的遗嘱无效,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的订立遗嘱,然后签字才有可能会具有司法效力。根据《民法典》(2021.0......
·小区高空坠物责任需要由谁承担?
小区高空坠物责任需要由谁承担?小区高空坠物责任认定:高空坠物的责任由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管理人不明的,由可能的加害人分担责任,但是,自身有证据证明不会坠物的,不承担......
·一、上海离婚官司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上海离婚官司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诉讼代理1、离婚诉讼每件6000—12000元;涉及财产争议的,另行按财产争议金额的0.5%-5%收费。2、分家析产、继承遗赠等诉讼按争议金额的0.5%-8%收取律师费。3......
·跨国并购包括哪些方式?
跨国并购包括哪些方式?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跨国并购案例经常出现在我们生活中。不管是我国企业强势并购他国企业、还是我国企业被外国企业收购,都曾经是我们热议的话题、讨论......
·股票融资是什么意思?
股票融资是什么意思?优缺点有哪些?我们您都知道,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股票投资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经济活动,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乐此不疲。对于股票,我们不可以盲目的进行,所以,我......
·在我国医疗纠纷哪里投诉
在我国医疗纠纷哪里投诉在社会不断发展的前提下,国家越来越关注社会良好秩序的建立,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有时候会遇到医疗机构职工侵犯自身权益的行为,在这时就需要解决,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
企业哪几种人不能裁员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