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标准赔付是怎样的?如何对工伤进行赔偿?
安全生产全国各领域都在提倡,因为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就会造成企业形象和人员健康巨大的损伤。但是在日常工作中,还是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人身伤害事故,在身体致残情况下如何计算损坏赔偿,我国法律是有规定的,今天我们给您讲讲工伤伤残标准赔付那些事。
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
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七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2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六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2、 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60%支付。
3、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五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2、 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70%支付。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四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75%支付至死亡。
3、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
三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80%支付至死亡。
3、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
二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2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85%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
一级伤残赔偿标准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一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百。
各地工伤伤残标准赔付不是特别一样,很多地方也有工伤保险条例,在发生工伤后,一般需要先鉴定伤残等级,确定残疾赔偿金时,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在实际过程中,城镇与农村的赔付标准也是不同的,如果农村居民想得到城镇的待遇,往往比较困难。
总结:安全生产全国各领域都在提倡,因为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就会造成企业形象和人员健康巨大的损伤。但是在日常工作中,还是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人身伤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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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标准赔付是怎样的?如何对工伤进行赔偿?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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