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买卖不破租赁可以涨房租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可以涨房租吗?在民法中,有一项重要的原则是“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也就是说在租赁期限内,原房主将租的房子出售后,新房主理应继承遵守承租人与原房主之间的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不能单方提高租金。一旦新房东擅自涨房租,租户与房东如果协商不成,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若无约定,可直接起诉。若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或者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根本没有约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哪些情况不能适用买卖不破租赁?以下这些情况,是不该原则限制的:1、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2、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此外,如果租赁物所有人被宣布破产,法院在依法处置破产财产导致租赁物权利主体变更时,通常也被认为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所以,承租人与房东应提前协商好一旦房屋出现买卖应如何处理租赁关系,并在合同中约定清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违约赔偿等;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也应该了解清楚房屋目前的租赁情况等信息,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综上所述,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新房东在买到房子过户完成后,应该继续保证租客的承租权,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也不得随意涨房租。没有和租客协商就涨房租的,租客可以不予履行合同,可以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仲裁不能解决矛盾的,可以起诉解决。
  
  
  
总结:一、买卖不破租赁可以涨房租吗?在民法中,有一项重要的原则是“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属于什么性质的婚姻?
      只有在过去封建时代,儿女的婚姻才是被父母包办的,现如今父母包办儿女婚姻的这样一种情况,可以说基本上是不存在的。而且父母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本身也是存在两种性质的,不过当今时代的包办婚......


·一般交通事故多久报案最好
      一般交通事故多久报案最好应该立即报警。公安部令第104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限作出了明确规定。交通民警应严格依照规定时限处......


·如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的签订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利益提供了保障,当合同到期或者因为某些因素,将会导致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解除。那么,如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解除后要如何补偿?今......


·职务作品单位不再使用作者可以随意授权使用吗?
      一、职务作品单位不再使用作者可以随意授权使用吗?即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的规定,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为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权。一般职务......


·物权法遗失物有哪些
      物权法遗失物有哪些规定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物权法》将被废止。物权法遗失物有哪些规定的问题在《民法典》中有对应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民法典》对......


·办理离婚登记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办理离婚登记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有三种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申请。按照即将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这三种情况分别是:(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


一、买卖不破租赁可以涨房租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