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政府给我发了征收补偿决定,我的补偿标准就确定了吗

  一、政府给我发了征收补偿决定,我的补偿标准就确定了吗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后,对征收补偿有异议,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解决纠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三、什么情况下会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必须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那就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  1、此处的“达不成补偿协议”具体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意见不一致,无法签订补偿协议;  二是被征收人没有对补偿协议的内容明确提出不同意见,但始终不在协议上签字。  2、此处的“所有权人不明确”又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根据相关的权属资料查证无所有人;  二是所有权归属存在争议,尚未最终确定归属;  三是法律上的所有权人虽然明确,但所有权人下落不明。
  
  
  
总结:一、政府给我发了征收补偿决定,我的补偿标准就确定了吗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后,对征收补偿有异议,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想离婚男方拖着不离婚该怎么办
      想离婚男方拖着不离婚该怎么办先通过协议离婚,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要求法院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做出分割。但是并不是所有起诉到法院的离婚案件,法院都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


·公司受让房产需要股东会决议通过吗?
      公司受让房产需要股东会决议通过吗?一、公司受让房产需要股东会决议通过吗?公司受让房产需要股东会决议通过,一般情况下,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时,采“资本多数决”原则,即由股东按照出资比......


·监视居住两日折抵一日么?
      监视居住两日折抵一日么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但是要分情况。1、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根据《刑事诉讼法》......


·工地高空坠物砸死人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丧葬费吗?
      工地高空坠物砸死人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丧葬费吗?现实生活中,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增添了城市的现代感,但是也增加了城市居民生活的危险系数。高空坠物砸伤人的事件并不少见,甚至还有砸死人的情......


·天津二手房过户流程是什么
      在二手房交易中,除了挑选房源、看房、议价、贷款额度等问题外,交易过程中的各项手续有时候会给买卖双方带来问题。在买二手房时,了解二手房交易过户流程、准备好各项过户所需的材料,并且在买......


·刑事自诉有哪些案件2023
      刑事自诉有哪些案件一、刑事自诉有哪些案件所谓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根据《刑事诉......


政府给我发了征收补偿决定,我的补偿标准就确定了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