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时效是多少?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时效是多少?
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仲裁有效期是一年。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般需要在员工工作的一个月之内,如果说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之后发生的纠纷问题可以再去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如果是要申请劳动仲裁应该注意不要超过申请的有效期限。
劳动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的程序如何进行
仲裁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并依照被申请人的数量提交副本。申请书应载明法定内容,包括: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仲裁委员会在受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或5日内不作出任何答复的,申请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决定受理的,应当制作受理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并在受理后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10日内提交答辩书,但是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仲裁。
现行劳动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60天。为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延长了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并完善了时效中断、中止制度。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同时规定,诉讼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此外,法律还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解约的时候产生了一定的法律纠纷,双方需要进行申诉才能够解决问题的话,劳动者需要在一年之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相关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进行一定的赔偿。如果超过一年的话那么劳动仲裁委员会将不会受理案件。
总结: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时效是多少?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仲裁有效期是一年。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般需要在员工工作的一个月之内,如果说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尸检程序规定有哪些内容?
尸检程序规定有哪些内容?一、尸检程序规定有哪些内容?1、观察尸体及其周围的状况:(1)尸体的状态(位置和现场的关系);(2)与尸体有关的血痕、呕吐物、凶器、粪尿、坐垫、家具等的位置。缢......
·合作文字作品和汇编作品的区别是什么?
合作文字作品和汇编作品的区别是什么?汇编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根本原因不在于汇编材料本身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而在于汇编人对汇编材料内容的选择或编排付出了创造性劳动。在材料的选择或编排上......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诉时效为多久?
一、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诉时效为多久?本罪经过十年不再追诉。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
·起诉离婚律师费太贵了怎么办
生活中夫妻感情不和大多会选择去离婚,不再生活在一起,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只用提前拟定好离婚协议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理了,如果有的夫妻因为家里的财产或者孩子的抚养权无法协调的......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犯罪构成是什么?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犯罪构成是什么?一、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犯罪构成是什么?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犯罪构成主要有四个,具体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这里所说的社会......
·一、劳动合同法辞职规定的提前时限是多久?
一、劳动合同法辞职规定的提前时限是多久?劳动合同法辞职规定的提前时限是: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的员工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时效是多少?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