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家庭财产和夫妻财产区分依据是什么?

  一、家庭财产和夫妻财产区分依据是什么?1、家庭共同财产发生的时间与夫妻共同财产不同,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是发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而家庭共同财产不是从缔结家庭关系时发生,而是在家庭成员有了财产并愿意成立家庭共同财产的约定生效时发生;2、家庭共同财产的来源是由家庭成员共同所得和各自所得构成,财产的范围以约定为准,而夫妻共同财产基本是夫妻双方各自所得,除非有特别约定,否则全部从法定。3、家庭共同财产的约定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还可以由默示的行为表现出来,如在我国农村,许多家庭中父母、子女、媳妇、女婿共同参加生产劳动,同吃同住,劳动所得和生活支出由家庭统一支配,这样的一种生活习惯可以看成是被告家庭共同财产制的默示,而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的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二、家庭财产的特征有哪些?1、家庭共同财产的发生以家庭共同生活为前提,但家庭共同生活并不必然导致家庭共同财产关系的发生,产生家庭共同财产,必须还要经家庭成员的协商或约定;2、家庭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家庭成员共同所得和各自所得,所谓共同所得,如家庭成员共同创造的劳动成果、共同继承的遗产、共同接受的赠与等,所谓的各自所得是指家庭成员个人所得而按约定应纳入家庭共有财产范围的财产;3、家庭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财产,在家庭共有财产关系存续期间,各共有人不分份额,共同享有财产的所有权,不到共同共有关系终止,共有财产不得分割。三、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综上所述,夫妻离婚,必然要涉及到财产分割,区分好夫妻财产和家庭财产比较关键,夫妻共同财产是发生在婚后的,比如双方工资收入、投资收益及购置不动产等。家庭财产中包括夫妻财产,也包括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只有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才有分配的权利。
  
  
  
总结:一、家庭财产和夫妻财产区分依据是什么?1、家庭共同财产发生的时间与夫妻共同财产不同,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是发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而家庭共同财产不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1、主体指参加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外国人、无国籍人要成为我国劳动......


·投标否决与废标的区别
      否决投标一般指的是本次投标被否决,需要重新投标;废标指的是某个投标对象因为没有严格按照招标要求的来做标书响应或其他类似问题,导致其投标作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九条......


·比较民事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有什么不同?
      比较民事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有什么不同?一、仲裁范围上1、劳动仲裁解决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2、民事争议仲裁解决的是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


·诉前财产保全后不起诉的后果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后不起诉的后果有哪些?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决,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将解除财......


·个人申请破产的条件、申请破产的利弊有哪些
      个人申请破产的条件、申请破产的利弊有哪些一、个人申请破产的条件申请破产的利弊有哪些?(一)个人申请破产的条件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


·名誉权隐私权的区别包括什么
      名誉权隐私权的区别包括什么一、名誉权隐私权的区别包括什么隐私权与名誉权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隐私权与名誉权主体不同。隐私权仅自然人享有;而名誉权不仅自然人享有,法人、其他......


一、家庭财产和夫妻财产区分依据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