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概念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就集体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所订立的承包经营合同。
   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种类
  因承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还是外部成员的不同,农业承包合同可分为内部承包合同与外部承包合同两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作为承包方的合同称为内部承包合同,集体经济组织外部成员作为承包方的合同则称为外部承包合同。
   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生效要件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民法通则》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合同意愿应当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3、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应当具备书面形式。
   四、无效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土地承包合同
  《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是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只要土地承包合同签订过程中有上述行为的,则合同无效。除了上述行为,违反下列行为的,土地承包合同依然无效。
  1、发包方违反民主决议原则越权发包或者未经土地主管部门批准的土地承包合同,体现在《土地管理费》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
  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转包、转让的;
  3、代理人代理签订承包合同中,超越代理权限签订的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的无效包括自始无效和部分无效。自始无效,即从土地承包合同成立时,就没有法律约束效力。部分无效,指土地承包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有效条款的效力。部分有效的合同中,若合同的目的就是非法的,那么整个合同应当属于无效合同。《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即使是无效的土地承包合同,其中的解决争议的合同条款依然有效,合同当事人依然可以依照条款内容解决双方纠纷。
   五、无效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
  1、返还财产;
  2、折价补偿;
  3、赔偿损失;
  4、收归国家。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笔者认为,还有一种后果是恢复原状,即责令已将土地改变原状的承包方将土地恢复原状。
  在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无效时,还应注意返还财产不是惩罚措施,只要将财产收归国家才是惩罚措施。不应当随意的适用惩罚措施。而在赔偿损失中,应当严格区分合同双方的过错责任的大小及赔偿的数额。
  以上就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效及无效的法律后果的相关问题的回答,希望对于从事农业的人员遇到类似问题时有所帮助。农业是我国的基础性产业,处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应以保护农民的基本土地承包权益为原则,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特点,准确适用法律,依法确认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
总结: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概念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就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提交的逮捕请求检察院已经批捕是什么意思?
      一、提交的逮捕请求检察院已经批捕是什么意思?提交的逮捕请求检察院已经批捕意味着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足够可以证明对方犯罪的证据,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


·一、违反买卖不破租赁处罚是什么?
      一、违反买卖不破租赁处罚是什么?主要处罚是赔偿承租人的损失,并且原合同应当继续生效。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


·人身损害赔偿官司如何收集证据
      人身损害赔偿官司如何收集证据在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官司的时候,当事人需要格外注意两个内容,诉讼时效和证据。这其中,尤其是证据关系着案件的判决结果,那么人身损害赔偿官司中该如何收集证据呢......


·行政复议决定书范文听证是什么?
      行政复议决定书范文听证是什么随着我国法律的逐步健全,逐步完善,也会滋生出各种各样的问题,也会产生各种各样的行政争议,因此就需要制定相应的制度,用来解决这些各种各样行政争议,比如行政......


·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或者挂靠情形下的工伤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法官专业会议纪要》(七)第一项规定:“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或者挂靠情形下的工伤认定,生效裁判或者仲裁裁决确认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或者挂靠情形下的工伤职工与具备用工......


·故意伤害罪再犯会怎么样?
      在法律中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从而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故意伤害罪再犯会怎么样?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请继续往下阅读。一......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