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数罪并罚中的“数罪”标准

  罪数划分标准

    一罪与数罪,在一般情况下是比较容易区分的。但一些特殊的犯罪形态,诸如一行为产生数结果,或者数行为产生数罪,或者数行为按一罪论处等情况,如何确定其罪数呢?对此,国内外学者争议颇大。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客观标准说。主张此说者认为,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应以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已经表现的事实个数来计算。由于对“事实”的认定不同,客观说中又具体存在着以下几种标准:

    (1)行为标准说。该学说认为,犯罪的本质是行为,只有犯意不能构成犯罪。刑法所保护的客体受到侵害,也是由犯罪行为引起的,因而,区分罪数的标准应当是行为的单复数,即行为人实施一个行为的为一罪;实施数个行为的为数罪。

    (2)结果标准说。主此说者认为,犯罪的本质特征在于社会危害性,犯罪总要给社会带来一定的危害结果。当然,这里的危害结果是广义的,不专指有形的物质性危害结果。因此,应当以犯罪危害结果个数来作为划分罪数的标准。不论行为人实施一行为还是数行为,只要危害结果只有一个,就是一罪;危害结果有数个,则为数罪。

    (3)法益标准说,又叫结果标准说。此说认为,一切犯罪都不同程度地侵害了或可能侵害刑法所保护的客体,即法益,这是犯罪的本质所在。所以,划分罪数的标准应当是犯罪所侵犯的法益个数,侵犯一个法益的为一罪;侵犯数个法益的为数罪。

    2.主观标准说,又称为犯意标准说、意思标准说。该学说主张,犯罪应负刑事责任,犯意则是刑事责任的根据,行为和结果都不过是犯意的表现形式而已,犯意才是犯罪的本质。因而,确定罪数的标准是犯意的个数,而不是行为、结果、法益的个数。即,行为人的行为基于一个犯意的为一罪;基于数个犯意的为数罪。

    3.犯罪构成标准说。该学说认为,犯罪构成既是确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标准,同时也是区分罪数的标准。行为人的行为具备一个犯罪构成的为一罪;具备数个犯罪构成的为数罪。

    4.综合标准说。该学说认为,以上几种学说都有各自的片面性,区分罪数的标准,应当主要以刑法的规定为依据,并以犯罪构成标准说为基础,综合考虑犯意发动的时间、场所等各方面的情况而决定。符合刑法总则规定的一般要件和刑法分则的特别要件的,就是犯罪。一次符合就算犯了一个罪;数次符合就算犯了数个罪。
总结:罪数划分标准一罪与数罪,在一般情况下是比较容易区分的。但一些特殊的犯罪形态,诸如一行为产生数结果,或者数行为产生数罪,或者数行为按一罪论处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多久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多久?一、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多久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


·风电项目征收土地流程是怎样的?
      风电项目征收土地流程是怎样的?土地的征收在我国是非常常见的一种行为。当然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是需要相关的人员进行配合的,比如说被征收者当然是需要配合其次就是还需要经过国务院或者是当......


·工伤认定后会不会被辞掉
      1、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包括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申请工伤认定后,认定为工伤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工伤费用。2、单位辞退员工,根据不同的情况,单位可能是需要支付经济......


·最新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内容
      最新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内容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


·商标许可有哪些
      商标许可有哪些使用方式?商标在生活中随处可见,我们日常接触的物品也贴有商标。一家企业的商标如果设计得好的话,就很容易让客户一眼记住它。商标是独一无二的,对于商标,国家也出台了一些保......


·倒卖船票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
      在社会活动中,犯罪的表现形式是比较多的,我国在处理的时候,也会对起区分对待。其中,有一些犯罪活动,主要是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社会的公共秩序,这其中就包括倒卖船票的行为。现如今,船运也......


数罪并罚中的“数罪”标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