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汽车赠与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汽车赠与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一、汽车赠与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在法律上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不一定合同就生效。 就汽车赠与合同生效来说,赠与的生效还需要满足法定条件。对动产来说,赠与物的交付就是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而不动产的赠与则需要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同时,基于不动产赠与的特殊性,未办理车辆过户也并不意味着合同必然不生效,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经占有、使用该车辆的,可以认定赠与合同有效,但应当补办过户手续。? 可以看出,对于车辆赠与来说,办理了过户手续赠与生效是车辆赠与的一般情形;但如果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且车辆已经实际交付占有、使用的,赠与合同也是生效的。
  二、赠与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2、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3、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三、汽车赠与合同
  赠与人把自己的车辆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车辆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以上则是我们为您介绍的有关于赠与合同的相关知识,其中第一部分则是对于赠与合同的基本介绍,其中有对于赠与合同的性质的介绍;第二则是对于汽车赠与合同的简短说明;最后则是对于汽车赠与合同生效的介绍,其中不难发现对于汽车赠与合同生效的相应知识。
总结:汽车赠与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一、汽车赠与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但合同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无锡拆迁企业缴税政策解读
      无锡拆迁企业缴税政策解读1、关于企业所得税。该企业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第二条......


·工伤认定期间辞退的时间规定是什么?
      用人单位在工人发生工伤的情况下,是需要进行相关的责任确定和慰问措施的。对于辞退问题更是应该十分慎重。所以,工伤职工的辞退时间规定严格。那么,工伤认定期间辞退的时间规定是什么?为此,我......


·社保费用增加为何扣工资?
      社保费用增加为何扣工资?一、社保费用增加为何扣工资?社保费用增加扣工资是由于社保的缴纳虽然是单位但职员也是需要支付一部分的,故而社保增加之后职员被扣除的薪资也就会相应的增多,一般......


·如何提起不服工伤认定书诉讼?
      如何提起不服工伤认定书诉讼?对工伤认定书上的结果不服的,可以进行诉讼。建议请律师协助诉讼。律师可协助工伤证据的收集。工伤相关证据除自身伤情、医疗相关证明外,工作环境和证人证言也是提取......


·婚后继承的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继承的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是什么
      在我国,国家针对一些濒危的、珍贵的野生动植物,都已经通过具体的法规来进行保护。是绝对不允许我国公民私自对这些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进行捕杀,或者是非法销售的。目前在我国的刑法当中,针对非......


汽车赠与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