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存单质押能否取出?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查封?

  存单质押能否取出?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查封?银行的主要经营业务就是存贷款,对于需要资金的企业或者个人都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来解决自己的资金短缺问题,银行通过存贷款利息差来获得经营收入,存单质押是一种常用的贷款方式,那么存单质押后能否取出,存单质押后法院法院可以查封这部分财产吗,我们邀请您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存单质押能否取出。一、存单质押不能取出
  ?存单质押之后没有还清贷款之前存单中的金额是不能取出的。二、存单质押,法院能否查封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三、存单质押的方式存单质押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1、以自己或他人的定期存单做质押从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向金融机构贷款质押的存单,贷款机构会在核实存单的真实性以后,通知出具存单的存款银行办理资金冻结即登记止付手续,俗称“核押”,并与借款人签订质押贷款合同,同时将存单保存在贷款机构手中,以防止存单所有人在借款人归还全部贷款本息之前将存款提走;2、自然人之间或者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法人、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由债务人以自己所有或是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作为债权的质押担保。债务人为向债权人(非金融机构)
  担保自己的履约能力,把自己或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交由债权人占有,以此作为自己的债务能如期履行的担保,并与债权人约定,在债务到期后,如债务人不能全部履行债务,则债权人可以此存单上的款项优先受偿。也就是说当存单进行质押之后是不能取出的,需要偿还了债务之后,质权人将存单返还给出质人,这时候出质人是可以去银行将存单中的金额取出的,另外,如果存单进行质押之后,法院也是可以依法进行查封的,并不能依靠质押这种方式来逃避法院的一些强制处理。另外进行存单质押贷款的过程必须要满足法律中的一些规定,更多相关存单质押能否取出的问题您可以咨询四川律师。
  
  
  
总结:存单质押能否取出?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查封?银行的主要经营业务就是存贷款,对于需要资金的企业或者个人都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来解决自己的资金短缺问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协助组织卖淫罪行为如何认定?
      协助组织卖淫罪行为如何认定?协助组织卖淫罪,是指协助他人组织妇女包括男性卖淫,即为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的行为。实践中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把握协助组织卖淫......


·合肥购房政策的依据是什么?
      合肥购房政策的依据是什么?2016年10月2日,合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二套房贷款进行了调整:1、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


·缓刑3年实刑可判几年?
      缓刑3年实刑可判几年?缓刑3年实刑可判三年以下或者不执行有期徒刑。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没有犯新罪或者违反规定,考验期满了就不用执行两年有期徒刑。如果在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


·犯罪未遂与既遂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犯罪未遂与既遂的区别主要是什么?犯罪未遂与既遂的区别主要是两者的犯罪状态不同,《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完成......


·正规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正规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正规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正规购销合同范本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


·酌定减轻处罚是法定情节吗
      不是。酌定减轻处罚是法定减轻处罚的对称,是指刑法虽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审判机关根据审判经验和具体案情,可以依其法律意识酌量掌握的减轻处罚。减轻处罚的一种。以法律是否明文规定为标准划分......


存单质押能否取出?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查封?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