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指定辩护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一、可以适用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所谓“可以指定”,是指法院可以指定,也可以不指定,无论指定还是不指定,都是合法的。具体而言,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5、具有外国国籍的。
  
  6、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二、法院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包括哪些
  
  所谓“应当指定”,就是法院必须为被告人指定律师作为辩护人,如果不指定辩护人,在没有辩护人参与诉讼的情况下开庭审理,便是程序违法。具体而言,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1、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被告人在开庭审理时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
  
  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一般刑事案件在进入了审判阶段之后,那么符合情形规定的,法院可以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当然,在一些情况下是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就包括被告人属于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但并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开庭审理的时候,被告人还不满18周岁;有可能对被告人判处死刑,但其并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总结:一、可以适用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所谓“可以指定”,是指法院可以指定,也可以不指定,无论指定还是不指定,都是合法的。具体而言,被告人没有委托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做出的离婚判决书多久生效
      法院审理离婚纠纷案件,并非仅靠法官自由心证,而是依照一定的法律标准,具备一定的法定理由的,其所送达的判决书也会在一定期限内生效。那么,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做出的离婚判决书多久生效呢?接......


·被强迫签名的借条有效吗
      被强迫签名的借条有效吗“胁迫”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以将要发生的、会造成被胁迫人生命、财产、名誉、自由、信誉的损害进行胁迫;还有一种情形是以直接对被胁迫人或其亲友实施不法行为,造成对......


·财产侵权诉讼管辖的规定怎么样?
      都说无利不起早,或者说人为钱死,鸟为了食物死亡,这些都是有道理的,从侧面反映了人这个生物是自私的,所有对于自己利益的东西都极其的看重。所以说人们对于自己财产的保护意识也是非常的强的......


·交通事故人伤认责后果怎么确定
      交通事故人伤认责后果怎么确定发生交通事故有人伤是否是全责需要看交警开具出的事故责任鉴定报告。根据肇事方的责任不同,交强险可以赔付的金额也是有所不同的,如果是全责可以获得的赔偿是:......


·合同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有几种
      诈骗犯罪当中具体包括了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等等,针对不同的诈骗犯罪,法律规定的具体行为方式不同,那么您知道这其中的合同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有几种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


·认定工伤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认定工伤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一、认定工伤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A.构......


指定辩护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