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个人间借款要注意什么问题

  个人间借款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个人间借款要注意什么问题
  私人借贷要避免或减少纠纷应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
   1、借贷要合法。
  出借人若明知借钱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贩毒、诈骗等非法活动而借给别人属于非法借贷。非法借贷的出借人不但得不到债权,反而要受民事、行政制裁,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最好签订书面协议。
  协议中应写明出借人姓名、借款人姓名、住址、借款数额、出借时间、还款时间及其他双方约定的合法内容。尽量避免“君子协定(口头协议)”,否则一旦一方否定,对方就难以举证。
   3、当借款人不能如期还款时应及时起诉。
  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因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诉诸法律,但此时往往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丧失了胜诉权。理想的办法是,当出借人在知道借款人无力还债时应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使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间重新计算。”
   4、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或要求有一定经济能力的第三人做其保证人,数额较大的借贷还可请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5、有利息的借贷,其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若干意见的规定》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二、哪些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
  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按照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所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1)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民法通则》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合同。
  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
  6、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合同。
  实践中,个人间借款利息往往会高于银行的利息,所以个人间借贷一直颇受欢迎,但我们也应该要知道,个人间借款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而在进行个人间借款的时候,上述内容也是当事人应当多加注意的地方。
总结:个人间借款要注意什么问题一、个人间借款要注意什么问题私人借贷要避免或减少纠纷应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1、借贷要合法。出借人若明知借钱是为了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由公司代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一、由公司代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公司代签劳动合同的行为一般是不合法的,如果代签劳动合同是经过了劳动者本人的同意,并且该劳动者也实际接受了劳动合同的内容,那该代签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


·入户盗窃从轻情节有哪些?
      入户盗窃从轻情节有哪些?1、退赃、退赔。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轻处罚。2、盗窃罪中酌......


·哪些情况下债会发生连带责任
      哪些情况下债会发生连带责任一、哪些情况下债会发生连带责任债会发生连带责任,有两方面的原因,即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1、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连带之债有以下几种情况:(1......


·我国是一个法制化的国家
      我国是一个法制化的国家,对于劳动人民的合法利益是予以保护的。当劳动人民维权不成时,可以向当地的法院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仲裁与劳动仲裁在内容以及范围方面都有着一定的区别差......


·离婚房子还在按揭怎么办
      现在大多数人买房基本都是婚前付了首付,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这种房产在实际生活当中的情况是比较多的。因此离婚的时候,由于涉及到房子还在还贷的问题,这种情况下的房产分割就比较复杂......


·身份证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身份证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2003年12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1、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个人间借款要注意什么问题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