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变更登记撤销的办理条件

  公司变更登记撤销的办理条件 一、撤销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应遵循的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 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依据人民法院的有关判决申请撤销公司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二、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的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公司变更登记。
   三、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的办理条件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四、办理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的收费标准及依据
  1、《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公司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应当按照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缴纳登记费。……变更登记事项的,变更登记费为100元。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
  2、《企业注册登记收费标准及其收入使用范围的规定》(1992年8月1日 [1992]价费字414号)。
  3、《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1999年10月20日计价格1999]1707号)
  综上所知,公司变更登记撤销需要提交的资料、撤销依据等如上所述。但因为每个地方工商的管理及要求有所不同。此时就需要严格按照地方工商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依据相关规章做登记撤销。如在实际操作中仍有不懂之处
总结:公司变更登记撤销的办理条件一、撤销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应遵循的规范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2、公司签署...#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交通事故会造成诸多损害,出来交通事故的时候不能一味地迁就,要
      交通事故会造成诸多损害,出来交通事故的时候不能一味地迁就,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遇有交通事故要怎么保护自己?如今的社会,欺诈行为屡见不鲜,甚至交通事故本身就是欺诈,那交通事故遇到欺......


·汽车追尾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汽车追尾事故责任怎么认定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


·教育局可以私闯民宅吗?
      教育局可以私闯民宅吗?教育局不可以私闯民宅,任何人在没有得到住宅所有人的允许下都不得私闯民宅,可以通过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相应的损害赔偿,当然也可以对行为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这也是......


·新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怎么调整的?
      新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怎么调整的?一、新商业车险条款的三大变化1、商业车险产品更加丰富重庆保监局财险监管处处长李昊轩表示,此次改革后,行业示范条款和保险公司创新型条款并存,丰富商......


·犯强奸罪如何定罪处罚?
      犯强奸罪如何定罪处罚?一、犯强奸罪如何定罪处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


·涉外继承公证要怎么办理?
      涉外继承公证要怎么办理?涉外继承公证要怎么办理??1、涉外继承公证的管辖。涉外继承公证由在国内的继承人依据地或在国内的遗产所在地或在国内的遗产所在地涉外公证处管辖;凡涉及不动产的继承......


公司变更登记撤销的办理条件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