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抗诉中止的情况有哪些?
民事抗诉中止的情况有哪些?
一、民事抗诉中止的情况有哪些?
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没有确定权利义务关系承受人;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法院作出中止执行裁定后,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即是当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义务的条件时(应有新的证据证明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随时可向法院提出申请恢复执行程序。
二、法律依据
《民诉法》第256条,《民诉法解释》第466条总结:
1、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请求中止执行的。
3、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5、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6、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7、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8、执行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
9、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10、仲裁裁决的被执行人依据《民诉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11、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或再审的案件,执行机构根据上级法院或本院作出的中止执行裁定书中止执行的。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
以上就是民事抗诉中止的相关认定情况,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应当由司法机关对诉讼的具体情况进行认定后作出,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或者不知道怎么提出抗诉中止程序的,可以直接向受理的司法机关咨询办理。
总结:民事抗诉中止的情况有哪些?一、民事抗诉中止的情况有哪些?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2、案外人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土地使用权证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土地使用权证过户需要哪些手续?现在很多人都热衷于购买二手房,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缴纳完相关税费就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了。这时,需要对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进行过户,完成这两个证件的过......
·合同欺诈的认定依据有哪些
合同欺诈的认定依据有哪些?1、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包括两方面:一是陈述虚伪事实的故意;二是诱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故意。2、欺诈人实施了欺诈行为。3、被欺诈人因欺诈而......
·领离婚证要多长时间,判决离婚还用领离婚证吗
法律规定离婚证是证明男女之间解除了婚姻关系的有效法律凭证,当然这个离婚证也是需要当事人申请,办理了相应手续之后才能取得的。那么离婚夫妻在办理离婚证的时候,一般领离婚证要多长时间呢?......
·欠款人失踪了怎么办?欠条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内还钱既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的要求,但在实践中,有些债务人为了躲债,却玩起了失踪。那么,如果欠款人失踪了我们究竟应该怎么办呢?此外,在法律上,欠条的诉讼时效一般有......
·一、交通事故护理费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护理费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护理费标准主要是: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1、护理人员原则上是一个人,如果需......
·一、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期限是多久?
一、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期限是多久?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
民事抗诉中止的情况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