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旅行社拒绝履行合同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旅行社拒绝履行合同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可以向当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国家旅游局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制定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下列行为损害的,可向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要求保证金赔偿。(1)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的;(2)旅行社服务未达到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3)旅行社破产造成旅游者预交旅行费损失的。您的情况属于第一种。您在要求保证金赔偿时,应以书面形式并写明:(1)被投诉旅行社的名称、导游姓名;(2)消费者的姓名、性别、职业、年龄及团队名称、地址、电话;(3)赔偿要求和根据的事实、理由与证据。另外,还应注意要求保证金赔偿的时效期限为90天,是从受到侵害事实发生之时计算的。对于消费者的投诉,质检所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在30天内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还应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决定书》通知消费者和被投诉的旅行社。二、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些年来,旅游几乎已经成为了大多数普通民众在节假日期间首选的一种娱乐方式,可是也有很多民众因为当初选择的旅游社太不正规,真正体会了一把什么叫花钱找罪受的感觉,对于旅行社的某些肆无忌惮的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该维权就一定要正当维权。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旅行社拒绝履行合同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可以向当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国家旅游局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制定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介绍卖淫嫖娼罪需要哪些证据?
      介绍卖淫嫖娼罪需要哪些证据?1、犯罪嫌疑人的申述。在她的陈述中,指认你为嫖客,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同时,你和她之间有金钱交易关系。2、民警的抓获记录。由目睹现场情节的民警自书或口述的证词......


·农村户口车祸有误工费吗?
      一、农村户口车祸有误工费吗?农村户口车祸显然是有误工费的,误工费不是按照户口计算的,也不是按照定额计算的;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是按照实际减少的计算;对于固定收入者,一般要求索赔者提......


·行政撤职和免职的区别是什么?
      免职和撤职处分的区别为:1.性质不同。行政撤职处分是一种行政惩戒措施,属于行政处分的范畴;免职是法定的人事处理种类,不具有惩戒性。2.条件不同。对于违纪情节严重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


·被辞退员工可领失业金吗?
      一、被辞退员工可领失业金吗?可以申领失业金,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


·犯罪预备有罪免于处罚的条件是什么?
      犯罪预备有罪免于处罚的条件是什么?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


·错判死刑国家赔偿金额是多少?
      随着我国司法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司法审判透明度的提高,现在很少出现冤假错案了。只是在新闻中,我们偶尔会看到一些关于之前错判的报道。其中有非常典型案例,就是当事人被错判死刑并执行后多年,......


旅行社拒绝履行合同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