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一、遗嘱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并不是说只要当事人直接去公证处申请就可以的,还需要当事人准备好申请遗产继承公证的相关材料,然后经过一定的程序才能最终办理好遗产继承公证。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经过以下程序: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2、在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证明。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二、遗嘱继承的特征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三、遗嘱的有效条件
由于遗嘱是死者生前所作的处分,在他死后才予执行,故应具备必要的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①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在国外,遗嘱能力并不等于行为能力,可以是达到一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在中国,一般即指行为能力,即达到成年年龄,精神健全,从而具有行为能力,而无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见自然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但如在设立遗嘱后,遗嘱人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其已经设立遗嘱的效力。
②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因受威胁、强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或伪造、篡改的遗嘱无效。
③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社会道德。在中国,凡违背法律规定剥夺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部分,归于无效。
④遗嘱须具有一定的形式。
各国对遗嘱形式都有具体规定,如大陆法系诸国规定了4种形式:
①自书遗嘱,即由被继承人亲自书写的遗嘱;
②公证遗嘱,即遗嘱必须经过公证机关公证才能生效;
③密封遗嘱,即遗嘱写好后,由被继承人亲自密封,交律师或其他合法保管人保管;
④代笔遗嘱,即被继承人授意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并给合法证明属实。
在中国,一般有公证、自书、代书三种形式;在生命垂危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下,可以口授遗嘱。口授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并由见证人作出书面或口头证明。
综合上面所说的,遗嘱的继承在公证的时候就必须要符合条件,而且还要有效的证明条件才能进行处理,公证之后的遗嘱继承在对于房屋过户的时候才会更快的办理,所以,对于继承者在处理事情的时候就要多咨询一下,才能更好的进行办理。
总结:一、遗嘱继承公证怎么办理?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并不是说只要当事人直接去公证处申请就可以的,还需要当事人准备好申请遗产继承公证的相关材料,然后经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产检假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产检假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产检假的法律规定根据2012年4月14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
·公司被注销了债权债务怎么办?
公司被注销了债权债务怎么办?一、公司被注销了债权债务怎么办公司未经清算就注销的,债权人的债权没有清偿时,债权人可以主张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承担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交通事故3根肋骨骨折属于几级伤残?
交通事故3根肋骨骨折属于几级伤残?1、断三根肋骨有可能是十级伤残。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
·被害人辨认笔录前后不一致算做伪证吗?
被害人辨认笔录前后不一致算做伪证吗?二次笔录不一致的,如果是被害人陈述,属于被害人陈述不稳定。如果是被告人供述属于被告人供述不稳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证人进行讯问的时候,如果前后......
·医疗事故赔偿协商协议书
医疗事故赔偿协商协议书医疗事故赔偿协商协议书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乙方:_________________(患方)甲乙双方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规定,经协商,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
·重庆黔江征地拆迁的补偿规定有哪些
重庆黔江征地拆迁的补偿规定有哪些一、20%的土地补偿费的支付方式由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在具体使用该款项时,经所在地街道、镇乡政府审查同意后可将......
一、遗嘱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