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考验期
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
王某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王某不服申诉,在其服刑二年后,该案再审改判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王某被判处缓刑时,其已在监狱服刑二年,这实际上执行的两年监禁,是比缓刑考验严重得多的实刑。从法理上讲,这两年至少应视为再审判决的缓刑考验期,但由于我国刑法对缓刑考验期的期间有明确规定。所以,王某的缓刑考验期只能从再审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那么,王某在本案中就同一犯罪事实实际上被执行了两次处罚:一是执行了两年的实际监禁;二是将再执行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的四年缓刑考验期。这有悖于刑罚理论上“一事不再罚”的原则。故笔者认为,最高法院应对此作出司法解释,将已执行的实刑并入缓刑考验期内。而且,对于一或二审直接判处缓刑的缓刑考验期间,也应将罪犯羁押的时间算在缓刑考验期间内。因为根据刑法规定,羁押一日可折抵实际判处的刑期一日,那么羁押一日反而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一日,与常理相悖。
立法上的缺憾是源于我国刑法理论上的国家本位主义,认为罪犯既然有罪,国家判处缓刑,实际上给了罪犯的“恩赐”。殊不知,缓刑制度的确立是基于罪犯犯罪情节轻微,不致于危害社会这个最主要的原因(如果罪犯在考验期内重新犯罪,将被执行实际刑期)。通说上,刑法立法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权(包括罪犯、犯罪嫌疑人)。既然国家审判机关作出缓刑判决,那么从法理上讲,罪犯原本不应被剥夺人身自由而被羁押,那么对罪犯的羁押本身是错误的;如果说公安、检察、法院对其进行了羁押是基于侦查、审查起诉和判决尚未确定的国家需要,那么最终作出的是缓刑判决,对缓刑罪犯的判前羁押实际上是国家公权侵犯了罪犯的人身自由权(私权)。且不说国家应对此负赔偿责任,至少应将羁押期并入缓刑考验期内。
总结: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王某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王某不服申诉,在其服刑二年后,该案再审改判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羁押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有哪些
羁押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有哪些刑拘和拘役的区别: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
·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二、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
·人民法院进行仲裁裁决什么意思
人民法院进行仲裁裁决什么意思一、人民法院进行仲裁裁决什么意思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进行审理后所作出的终局权威性判定。仲裁裁决的作出,标志着当事人之间纠纷的最......
·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如何认定?三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如何认定?三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
·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近年来,为了进一步改善重庆地区老百姓的居住环境和提升重庆的整体居住质量,重庆在很多地方施行了土地征收。征地现象的出现,势必涉及到被征地老百姓的补偿问题。那么,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
·商标权是一种什么权,具体包括哪些权利
商标权是一种什么权,具体包括哪些权利商标,是我们日常生活中购买商品上的标志,可以区分不同厂家的商品,凸显个性。而商标权指的就是有关申请商标、商标维护等与商标密切关联的权。本文我们将为......
缓刑考验期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