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批捕前检察院提审吗?
一、犯罪分子批捕前检察院提审吗?
需要提审,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为止。《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二、《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第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在公安机关对犯罪事实进行调查时,也是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够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那么在逮捕嫌疑人后,也是会继续对案件进行审理,同时也会对提审相关的嫌疑人,同时犯罪嫌疑人对司法机关的审判不认同时,当事人也是可以向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总结:一、犯罪分子批捕前检察院提审吗?需要提审,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太平洋车损险赔偿范围
太平洋车损险赔偿范围为了使得机动车在受损后减轻自己的维修压力,机动车主在购买机动车时都会相应的购买车损保险,那么,一旦车子出现损伤,就可以及时的通知保险公司进行维修和理赔。今天,以......
·借条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借条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后都需要赔偿哪些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后都需要赔偿哪些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
·我国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人的范围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人的范围是什么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
·民法典善意第三人的概念是什么?
民法典善意第三人的概念是什么?在我国,只要涉及到民事纠纷,一般都会用到《民法典》,不仅仅因为其作为民事基本法的地位,对于法律概念的规范和定义,民法总则也会更加具体。有人疑惑,民法典......
·在我国企业融资有什么要求
在我国企业融资有什么要求很多企业在刚刚进行创办的时候,或者企业在经营过程当中出现资金周转不灵的时候,这种情况下都有可能会通过融资的方式来解决自己的一部分资金问题。但是融资毕竟是需要......
犯罪分子批捕前检察院提审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