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授予专利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授予专利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一、授予专利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
  
  (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尽管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公开,但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出专利申请的,仍然具有新颖性。
  
  我国专利法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二)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例如,申请专利的发明解决了人们渴望解决但一直没有解决的技术难题;申请专利的发明克服了技术偏见;申请专利的发明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申请专利的发明在商业上获得成功。一项发明专利是否具有创造性,前提是该项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
  
  (三)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如果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缺乏技术手段,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违背自然规律,或利用独一无二自然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方案,则不具有实用性。
  
  再来说说外观专利:
  
  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为新颖性和美观性。
  
  (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与申请日以前已经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与申请日前已在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二)美观性
  
  美观性是指外观设计用在产品上时能使人产生一种美感,增加产品对消费者的吸引力。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第二十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根据《专利法》中的要求,申请授予专利的主题,必须是属于可以授予专利权的主题范围,同时,还不能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若是在授予了专利权之后,任何人发现专利权有不符合授予专利任何一个条件的,那都可以以此为由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申请。
  
  
总结:授予专利的基本条件是什么一、授予专利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一)新颖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征地拆迁法律问题是什么
      征地拆迁法律问题是什么一、征地拆迁的法律问题1、对于占用耕地,我国实行什么政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1条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


·非法经营罪2023新规定处罚标准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新规定处罚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


·机关带薪年休假条例主要内容是什么?
      年休假是劳动者重要的劳动保障,企事业单位职工都依法享有这种待遇。机关单位在带薪年假实际操作中,暴露出种种问题,由此引发的劳动纠纷也不在少数。因此,国家制定了机关年休假方面的规章制度......


·夫妻离婚后什么保险不被分割
      夫妻离婚后什么保险不被分割一、夫妻离婚后什么保险不被分割?离婚时需根据保险性质来决定是否分割。1、养老保险不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


·业主自治物业费标准是怎样的
      业主自治物业费标准是怎样的小区业主自治收物业费的标准是:一级标准1.00元/平方米、二级标准0.75元/平方米、三级标准:0.50元/平方米,但不同地区因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所收取的物业费也是不一......


·被继承人立遗嘱怎么分财产
      被继承人立遗嘱怎么分财产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立遗嘱那就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遗产,法定继承的遗产继承顺序。二、遗产继承的几种法律方式1、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对称,指继承人......


授予专利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