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辩护权与诉讼权利的概念是什么

  辩护权与诉讼权利的概念是什么
  
  一、辩护权与诉讼权利的概念是什么?
  
  1、所谓辩护权,是指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事实和法律,针对指控、起诉进行申述、辩解和反驳,提出证明自己无罪或者罪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权利。
  
  2、诉讼权是指公民为解决争议进行诉讼活动,要求国家司法机关予以保护和救济的权利。主要包括刑事诉讼权、民事诉讼权和行政诉讼权三类。
  
  二、辩护人范围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公民;
  
  (3)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
  
  (4)其他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
  
  不能担任辩护人的范围
  
  1、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主刑、附加刑、宣告缓刑)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灰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公、检、法及国家机关安全、监狱的现职工作人员
  
  5、本法院的人民陪审员
  
  6、与案件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7、外国人或无国籍人
  
  (4)-(7)项除非是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且不属于(1)-(3)项情形的,否则不宜担任辩护人;
  
  三、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应该说辩护权和诉讼权都是法律赋予我们的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定方式,作为案件当中的被告方来说,被告方其实也是享有诉讼权的,因为被告在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提出反诉。另外,诉讼权和辩护权是自出生以后就受法律保护的,不需要专门申请。
  
  
总结:辩护权与诉讼权利的概念是什么一、辩护权与诉讼权利的概念是什么?1、所谓辩护权,是指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事实和法律,针对指控、起诉进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签备案流程是怎么样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签备案流程是怎么样的?1.录入合同。房屋网签备案系统自动导入买卖双方当事人及房屋信息,当事人在线填写价款、付款方式等合同其他基本信息,自动生成网签合同文本。2.签章确......


·离婚时没有还清房贷如何解决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
      离婚时没有还清房贷如何解决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应当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而对所欠银行的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进行处理。根据规定,这种情况有两种处理办......


·最新佛山市盗窃罪量刑标准
      一、最新佛山市盗窃罪量刑标准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可以在......


·经济纠纷该怎样起诉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如果经济纠纷是由合同产生的,应该在合同的履行地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是怎样的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促进公安机关在办理国家赔偿案件中正确履行职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关系是怎样的?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关系是怎样的?一、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关系是怎样的?(一)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联系两罪均为故意犯罪,且都要求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非法占有”的目的是两罪......


辩护权与诉讼权利的概念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