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赠与合同的生效要满足什么要件

  赠与合同的生效要满足什么要件对于赠与合同来讲,虽然其是属于单务、无偿、诺成合同,但实践中,也是要求合同先生效,具有了法律效力之后,才能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那么究竟赠与合同的生效要满足什么要件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赠与合同的生效要满足什么要件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属于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无偿的给予受赠人而订立的合同,赠与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
  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
   二、赠与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因此赠与合同具有转移财产所有权的特征,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丧失财产所有权,受赠人获得财产所有权。
  2、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单方承担将财产所有权转移至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是无偿接受赠与人所赠与的财物,并不需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义务,因此赠与合同是单方义务无偿合同。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公民之间的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将产权证书交付受赠人,受赠人根据受赠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根据该规定,赠与合同具有其实践性。
  关于合同的生效,历来都是很重要的内容。如果合同无法生效的话,那么也就不能对当事人的利益进行保护。由于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因此在双方当事人意思达成一致的时候,那么该合同就成立了,不过还是需要满足规定的要件之后,才能生效。关于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
总结:赠与合同的生效要满足什么要件对于赠与合同来讲,虽然其是属于单务、无偿、诺成合同,但实践中,也是要求合同先生效,具有了法律效力之后,才能对当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申请核发工伤保险待遇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核发工伤保险待遇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一、申请核发工伤保险待遇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职工因工受伤的,须提供:①《工伤认定书》;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工伤职工自愿不做鉴定......


·江西农村社会抚养费的政策内容是什么?
      江西农村社会抚养费的政策内容是什么?江西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2018年的规定是什么?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


·追加工伤认定受理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追加工伤认定受理期限是如何规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需要司法机关或者有关......


·重庆司法鉴定伤残程序是什么?
      司法鉴定是公民及组织法律法务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许多诉讼中一项重要的是否已是司法鉴定材料。为了更好地规范司法鉴定工作,许多地方均制定了司法鉴定条例,重庆也不例外。在重庆司法鉴定条......


·当事人对终审判决不服怎么办?
      一般在刑事案件中,除了那种一审终审的案件外,在二审法院作出判决之后,那么这个判决其实就是终审判决了。我们知道要是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那要是当事人对终......


·在我国边坡工程质保期限是多少年?
      在我国边坡工程质保期限是多少年?边坡工程的质量保证期的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根据边坡对工程影响的时间差别,可分为永久边坡和临时边坡两类;根据边坡与工程的关系,可分为......


赠与合同的生效要满足什么要件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