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立案庭驳回自诉案件还可以上诉吗?
在我国立案庭驳回自诉案件还可以上诉吗?1、刑事自诉案立案六个月,法院没有开庭审理就驳回是合法的,你可以上诉。2、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后,对罪证不足的,法院可不经开庭审理直接驳回自诉人的起诉。3、在公诉案件中,法院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理,至于公诉机关依据这些立案材料能否成立对被告人的指控,不在庭前审查的范围。也就是说,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程序是一种形式审查,实质性审查要通过开庭审理来完成,也即要通过开庭审理才能作出最终有罪或无罪判决。4、刑事自诉案件的庭前审查程序与此却大不相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2条的规定,法院对自诉案件可分别情形作出处理:(1)对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2)对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3)对于已经立案,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自诉人经说服撤回起诉或者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法院应当受理。由此可见,自诉案件的庭前审查程序具有实质性内容,其审查结果不仅可以成为决定是否开庭审理的条件,也可直接导致驳回起诉。即如果自诉人提交的控诉证据达不到确实、充分的程度,且不能补充证据的,经说服自诉人撤诉无效后,法院可不经开庭审理直接驳回起诉。二、刑事自诉案件的特点向法院直接提出起诉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的特别的地方是: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所谓反诉,就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刑事自诉案件一般都是情节比较轻微,而且附带民事诉讼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0条: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的规定。所以一般的应该为2年。在我国立案庭被驳回的刑事自诉案件也是可以上诉的,我们要确保的一点就是准备的法律证据一定要有足够的法律效力,这样我们再次上诉时就不用担心罪证不足而再次被驳回。刑事自诉案件的特点一般分为四点,如果是情节轻微的,还附带民事诉讼的,处理方式就比较简单了。
总结:在我国立案庭驳回自诉案件还可以上诉吗?1、刑事自诉案立案六个月,法院没有开庭审理就驳回是合法的,你可以上诉。2、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后,对罪证不足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医疗保险人怎么办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医疗保险人怎么办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要注意,必须获得经济补偿,还有失业金补贴。办理手续手续后,要拿到离职证明、社保手册、医疗保险缴纳单,然后......
·前夫不给抚养费不知道下落怎么办?
夫妻离婚,大多数子女都是归女方抚养,男方要给于抚养费,抚养费的支付也有一定的标准,但是若男方在法院判决后不愿意支付呢?那么,前夫不给抚养费不知道下落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
·一、交通事故关于误工期限的答辩内容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关于误工期限的答辩内容是什么?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
·团伙作案能判缓刑吗
团伙作案能判缓刑吗团伙犯罪,只要符合缓刑的法定条件,即可判处缓刑,法律上没有适用缓刑人数限制。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
·父子之间写借条有效吗?
父子之间写借条有效吗?父子之间的欠条,同样属于借贷关系,对当事人是具有效力的。但如果涉及到第三方债权人,以父子的借贷关系对抗第三方的,涉嫌恶意对抗第三人之嫌疑。在法律上人与人之间是独......
·未成年开车撞死人会坐牢吗
未成年开车撞死人会坐牢吗未成年人如果开车撞死人的话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分析,看看是否需要坐牢:1、如果行为人是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其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中不包含交通肇事罪,所以不需......
在我国立案庭驳回自诉案件还可以上诉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