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变更登记情况下,股东变更后是否有效?
未办理变更登记情况下,股东变更后是否有效?股东变更这样的问题,在很多公司都会遇到,股东变更有相关规定,法人变更有相关规定,那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下,股东变更后是否有效?这些都有相关法律规定,今天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解答一、股东变更登记
?针对股权转让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变更行为是否有效的问题,笔者认为,有关股权转让合同只要依法成立,即使公司未履行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转让合同也仍然是有效的。理由为:股权转让合同是双方合意的契约行为,也是债权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可见在法律规定中,仅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有关股东的记载事项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未明确规定办理该手续后股权转让完成后合同才生效,且股东权利的获得和行使并不以工商登记程序的完成为条件,在股权转让合同当事人之间,以及股东与公司之间或与第三人之间因股权发生纠纷的,应以转让合同、公司内部的股权记载和工商变更登记为处理依据,不能仅以工商登记为准。二、未办理变更登记情况下,股东变更后是否有效?我国《公司法》第33条规定:“公司应将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是为了使股权转让合同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体现其登记本身所具有的公示性及公信力。但工商变更登记并非合同生效的要件。这就意味着《公司法》规定的股权转让出资,需经过公司变更登记,其法律规定的责任主体不是股权转让合同双方的当事人,而是把公司作为责任人。如果因公司原因未办理变更登记,使股权转让双方承担股权转让无效的法律责任和后果的话,这显然是有悖于立法精神的。但是,股权转让未履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也会对银行产生一些影响:在法律效力方面,虽然公司工商变更登记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但由于变更登记会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果,由此产生的争议非常多。例如,因未办理有关登记,出现一股二卖情况,一旦善意第三人作为同一转让标的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原股权受让人的权利就可能遭受威胁,原转让关系如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其法律风险就显而易见。在股东身份认定方面,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在股东身份上始终存在瑕疵。有限责任公司,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且合同已生效,受让人即使具有实质意义上的名份,如已参与股东会、成为董事或监事,参与经营管理、利润分配等,但在公司为其履行股东名册记载、登记变更程序之前,尚不能认定其已取得股东名份,只有在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及登记后,新老股东的交替才在法律上真正完成。银行在办理业务时,如遇到公司股东的已受让未办理变更登记的股权进行权力质押时,如押品存在上述瑕疵,不能及时按规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就不能以此作为质押。如在授信调查阶段、授信执行阶段或贷后管理阶段出现上述情况的,客户有义务将有关情况作为重大事项向银行披露,银行也应提示客户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因股权转让手续不完备出现纠纷的,已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的,银行应依据合同约定,及时停止对其授信,直至采取保全措施收回已发放贷款。综上所述,未办理变更登记情况下,股东变更后是否有效这一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所有变更的进行必须按照一定的法律步骤,避免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错误,导致公司无法正常经营,这也是法律的约束和严谨。
总结:未办理变更登记情况下,股东变更后是否有效?股东变更这样的问题,在很多公司都会遇到,股东变更有相关规定,法人变更有相关规定,那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企业怎样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企业怎样办理土地使用手续一、企业怎样办理土地使用手续?(一)用地单位向管委会提出用地申请,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1、上级部门的立项批准文件或政府拟出让文件;2、......
·冒名顶替一般定什么罪?
冒名顶替一般定什么罪包庇罪。根据司法解释,在公安机关侦办期间,行为人以各种原因顶替他人违法犯罪,妨害司法办案,涉嫌包庇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明知......
·子女的父母都是监护人吗
子女的父母都是监护人吗?都是监护人,我国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监护人是对无行为能力或限......
·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认定
夫妻共同生产经营审查包括三个要素:债务款项专用性(债务专用于生产经营)、夫妻经营共同性、经营利润共享性。其中,夫妻经营共同性是指生产经营活动系夫妻双方基于共同意志协力经营,实践中表......
·伪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很多时候,如果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伪造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仅在单方面损害了当事人的权益,还会以已经解除劳动合同拒绝支付相关的赔偿金。那么,伪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会有什么......
·其他当事人对建筑质量缺陷的责任
其他当事人,尽管对导致缺陷没有关系,也可能承担建筑物缺陷的责任。有关法规规定的出租人、制造商、出卖人和房地产代理商对建筑缺陷承担责任,有关当事人应注意。在商业出租交易中,房地产商......
未办理变更登记情况下,股东变更后是否有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