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代表公司法人职务是什么?

  代表公司法人职务是什么?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但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对外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其与法人之间并非代理关系,而是代表关系,且其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是故,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并且,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一般来说,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或CEO担任。企业法人登记过程中,需要确定一个自然人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二、公司法人代表,公司法人代表职责是什么?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民法典》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法人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代表人的行为超出法人授予的权利范围,法人就可能为其承担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般是由公司的董事会进行推举任命,可以由公司的股东担任,也可以在公司的股东之外的人员中进行聘请,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的股东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是不得私自挪用公司的资产,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必须出于代表人的职位履行职责。
  
  
  
总结:代表公司法人职务是什么?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但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税务行政复议的参加人包括哪些?
      一直以来,我们国家对于税务机关的行为都是比较重视的,因为征收税费,他是我们国家财政来源的,重要部分,当然,征税的话必须要符合法定程序,否则的话,很容易触犯到人民的利益,很多人对此想......


·如何确定侵权损害赔偿范围
      如何确定侵权损害赔偿范围侵权行为往往会造成一定的损害,此时就包括了财产方面的损害和人身方面的损害,而不管是造成了怎样的损害,都需要对受害人作出赔偿。但前提是要先确定侵权损害赔偿范围......


·民间借条有效期是多久?
      民间借条有效期是多久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


·台州肢残司法鉴定的意义有哪些
      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在司法建设过程当中,司法鉴定是比较重要的一个手段。涉及一些民事纠纷或者刑事案件当中,经常会用到司法鉴定,司法鉴定为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司法鉴定的......


·广东省抢生抚养费的额度?
      广东省抢生抚养费的额度有哪些不符合计生政策超生子女,当事人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罚款,具体额度各地不一样,以当事人所在地区计生政策规定为准。例如《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


·借别人钱没有借条怎样要回来?
      借别人钱没有借条怎样要回来?此时出借人可从间接证据入手,以形成间接证据链。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是现金方式支付,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


代表公司法人职务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