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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财产和继承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一、夫妻财产和继承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男方:姓名,性别,年龄,文化、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
  
  女方:姓名,性别,年龄,文化、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
  
  200 年 月 日双方相识恋爱,200 年 月 日登记结婚。为保障自己在百年归世后,对方的生活不受更大的影响,晚年生活更有保障,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精神,双方经深思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现有财产
  
  双方确认现有财产状况如下:
  
  1、个人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
  
  (二)独立继承
  
  在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先于另一方死亡,其遗产均由生存的一方独立继承,其他继承人不得继承,但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除外,即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当享受按正常情况下应继承的份额。
  
  被继承人之死亡是由于生存一方故意、过失造成的或对其生前有严重虐待行为造成,生存的一方无继承权。死者的遗产全部归子女继承。
  
  (三)效力及权利限制
  
  双方同意赋予本合同内容具有遗嘱继承的效力,任何一方在无本协议书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第二款事由的情况下,不得再立遗嘱处理遗产,否则,后立之遗嘱无论是否公正,均属无效遗嘱。同时,也不得通过赠与行为而使本协议内容落空。
  
  (四)无效遗嘱与赠与
  
  为保障本协议书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内容的实现,双方同意赋予相关的利害关系人有依据本协议内容请求法院确认下列行为无效之权利:1、价值1万元以上的赠与行为;2、死亡前半年内价值1000元以上的赠与行为;3、本协议之后所立遗嘱;4、其他使本协议书第一千一百二十条内容无法实现的其它行为。但上列行为是经双方同意的除外。
  
  (五)附则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反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男方:
  
  女方:
  
  二OO
  
  年
  
  月 日
  
  需要明确的是,夫妻之间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约定和继承处理,我国在法律的层面上也明确规定了,夫妻之间对财产分割如果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情况来处理,所以双方所形成的约定和继承情况在签订协议后,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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