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法时间如何计算的?
行政复议法时间如何计算的?
一旦涉及到行政复议您都会很好奇行政复议法时间是如何规定的?行政复议法时间期限计算原则有哪些?行政复议的最长申请期限是多少呢?以下,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行政复议法时间如何计算的相关问题的介绍,供您参考。
一、行政复议法时间如何计算的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得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
(二)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三)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
(四)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五)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
(六)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复议法时间期限计算原则
一般原则
《行政复议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的规定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三、行政复议的最长申请期限
关于未告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时的最长申请期限,《行政复议法》没有作出规定,行政诉讼领域对此曾有过比较热烈的探讨。行政管理相对人确实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只能从实际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时间太长了,确实还有法律关系稳定性、善意第三人信赖利益的保护等问题,所以需要有个限定,但应当照顾这三个方面的价值取舍。
关于未告知申请权及期限时的最长申请期限,《行政复议法》也没有作规定。行政诉讼领域对类似问题已经讨论了相当长的时间。一般认为,对行政机关没有告诉诉权和诉讼期间的,应当注意适用特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的司法解释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诉权或者起诉期间的,起诉期间从实际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间时起算,但逾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最高人民法院1999年的司法解释进一步将此期限延长至2年。
在起草《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过程中,曾经考虑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的司法解释,规定行政复议的最长申请期限,并形成两种方案:一种方案是完全照搬司法解释的规定;另一种方案则对司法解释的规定作了一定调整,主要是缩短了司法解释中规定的相对人寻求法律救济的最长期限。由于这样规定可能导致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在权利救济期限上的长短不一,而且又与《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不一致,所以最后公布的实施条例未就行政复议的最长申请期限作出规定。这样就要求行政机关在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必须履行告知、送达的义务。否则,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将会在相当长的时期处于随时可能被申请行政复议的状态中。
需要注意的是,在行政复议法时间如何计算的的相关问题中,无论是行政复议的最长申请期限还是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延长都需要提供正确的材料才能申请成功,否则申请就会失败。而且《行政复议法》设定申请时效是在于促使行政相对人尽快行使复议申请权的
总结:行政复议法时间如何计算的?一旦涉及到行政复议您都会很好奇行政复议法时间是如何规定的?行政复议法时间期限计算原则有哪些?行政复议的最长申请期限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车辆违章之后在哪里交违章罚款?
人来人往的人流量,车来车往的车流量,在中国的大城市几乎随处可见,那么,违规违纪的车辆也不在少数,所以,即使可能会有侥幸逃脱的,中国的法律也可能百密一疏,但是,大多是不肯的。那么,我......
·? 诉讼财产保全制度是指是什么?
?诉讼财产保全制度是指是什么?诉讼财产保全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作出判决前,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生效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为了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以......
·工伤认定两个月才报会影响鉴定吗?
工伤认定两个月才报会影响鉴定吗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有一定的时限: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的,用人单位可在一个月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则需在一年之内提出申请;超过时限的,劳动......
·转让土地使用权按什么税率税种来征收?
转让土地使用权按什么税率税种来征收?一、土地使用权的纳税税种1、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
·结了婚的老婆偷人算重婚吗
一、结了婚的老婆偷人算重婚吗不算,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
·公司法属于程序法吗?解析是什么?
公司我们您肯定都会有所了解,对于公司我们国家为了方便管理也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就是公司法。对于公司法我们也是有着了解的。公司法是为了保障各个公司的基本利益而制定的。但是我们知......
行政复议法时间如何计算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