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经济法惩罚性赔偿金2倍的规定是什么?

  经济法惩罚性赔偿金2倍的规定是什么?经济法惩罚性赔偿金2倍的规定是在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当中,对于惩罚性赔偿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也就是如果存在着订立合同之后,又将这个房屋出卖给他人的这样一种行为,那么需要对此进行违约方面的惩罚性赔偿。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2、《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3、《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二百零七条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前条规定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赔偿金的支付,而这种赔偿金它是在法律当中存在着不同的性质的,有补偿类型的,还有就是惩罚类型的,惩罚类型的话它是具有一个非常严厉的惩戒的措施,所以一般情况下数额比补偿性的都比较多。
  
  
  
总结:经济法惩罚性赔偿金2倍的规定是什么?经济法惩罚性赔偿金2倍的规定是在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当中,对于惩罚性赔偿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也就是如果存在着订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司法鉴定合法条件指什么?
      一、司法鉴定合法条件指什么?司法鉴定合法性条件是指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私营企业行贿个人行贿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私营企业行贿个人行贿之间的区别是什么1、主体不同个人行贿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其是一种钱权交易的对向性犯罪,即交易的主体双方具有对向性、同一性,在二者之间,一般不介入其他主体,因此,个人......


·按照规定汽车车船税什么时候交
      交强险的时候。车船税属于地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对于机动车,为了方便纳税人缴税,节约纳税人的缴税成本和时间,依据规定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车船税......


·在我国对于醉驾案底有什么影响在我国酒驾留下案底的
      在我国对于醉驾案底有什么影响在我国酒驾留下案底的影响有因醉驾被处以刑罚的人也不得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如果已是公职人员,将面临开除公职。如果是单位职工,用人单位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而......


·一、夫妻财产分割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夫妻财产分割法律依据是什么?夫妻财产分割法律依据主要规定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婚姻家庭编中,离婚时,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


·出现拐卖儿童犯什么罪行?
      出现拐卖儿童犯什么罪行?拐卖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只要实施了前述一种行为,即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


经济法惩罚性赔偿金2倍的规定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