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刑满的规定是什么?
故意伤害刑满的规定是什么?故意伤害刑满的规定是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你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和就业岗位信息,参加由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再就业定点单位培训的,经考核合格并实现就业后,你可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申请减免培训费用。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民政部门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是农村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在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回原籍居住地后,应及时落实责任田(山、地)。因无生活来源造成生活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村委会出具证明、乡镇司法所和民政办报县(市、区)司法局、民政局审核同意后,可领取地方政府临时社会救济。根据市场需求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实行扶持政策。即在2008年底以前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个人所得税。二、致人轻伤不赔钱判几年?轻伤一级不赔钱,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在当代社会,很多的犯罪分子被关押在监狱之后,就与社会断绝了联系,所以对于社会上的一些新的动态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在重新的走入社会之后,可能会在就业方面存在着很多的困难,这个时候法律规定是存在着相应的就业指导的,就业指导的主要内容就是为他提供适合他需求的一个岗位,当然这种指导的话,它仅仅是具有一个宏观层面上的,具体的努力的话还需要当事人自己来进行。
总结:故意伤害刑满的规定是什么?故意伤害刑满的规定是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你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和就业岗位信息,参加由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新民诉法的诉讼时效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新民诉法的诉讼时效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在我国,对一些民事权利的保护它并不是无期限的进行保护的。实际上是有期限的,也就是所谓的诉讼时效。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当中,......
·夺取被绑架人财物怎么定罪
绑架他人不一定就只为获得财产或财产性利益,有时候可能还出于其他目的。而在绑架的过程中,可能行为人看到被绑架人身上有值钱的财物,因此又夺取被绑架人财物。那么像这样的行为一般是怎么定罪......
·一、醉驾验血结果期是多久?
一、醉驾验血结果期是多久?涉及酒驾或醉驾被交警部门采血样送检的,送检、鉴定和结论送达时限均一样,按规定,交警部门采血样到送检最多应在三天之内完成,检验鉴定机构检验血样并出具检验鉴定文......
·一、交通事故伤看一直不肯出院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伤看一直不肯出院怎么处理?交通事故伤者一直不肯出院的处理方式为:不要操之过急,三番五次去催促对方,也更不要去为其垫付任何费用,一直等待对方自己认为伤情全愈后,提出解决......
·俗话说“小心驶得万年船”,这句话充分的告诉了我们,在做任何事
俗话说“小心驶得万年船”,这句话充分的告诉了我们,在做任何事的时候都应该小心谨慎,多加注意。因此,购房者如果不想自己的利益被损害,那在买房时也是要多多注意的。那么,房屋买卖中购买人......
·一、一般工作时间应该是几个小时?
一、一般工作时间应该是几个小时?根据《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相关规定: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
故意伤害刑满的规定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