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对于绑架犯罪来讲,法律中也是规定了相应的构成要件。实践中,对某个行为进行构成绑架罪判定的时候,就需要了解清楚绑架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内容。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绑架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绑架犯罪以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绑架他人,并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且时常对被绑架人伴有殴打、辱骂等情节,是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对于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犯罪,同时又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利,是严重的暴力犯罪。本罪的侵害对象是有生命的自然人,不分男女老幼。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犯罪嫌疑人使用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非法绑架或劫持他人,以及偷盗婴幼儿的行为。绑架他人是指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迫或劫持被害人到一定地点并置于自己控制之下的行为;所谓偷盗婴幼儿,是指乘婴幼儿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备,将婴幼儿偷走或哄骗带走以要挟他人的行为。
3、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目的是为了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个人目的。至于行为人的目的是否达到,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如何认定绑架罪
(一)注意区分绑架罪与抢劫罪的界线
二者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加害或威胁被害人,同样都有非法获取他人财物的目的。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1)犯罪的手段不同,前者是绑架并控制他人后以加害被绑架人相威胁,要求被绑架人亲属或其他关系人给付财物,后者则是当场劫取财物;
(2)索取财物的时间、地点不同,前者是先有绑架行为,后有勒索财物行为,后者是当场劫取或强迫被害人交出财物;
(3)索取财物的数额不同,前者要按照犯罪嫌疑人的要求将一定数额的财物送到一定地点,犯罪嫌疑人可以漫天要价,具有随意性,后者则一般都是限于被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4)实现犯罪目的的方式不同,前者是通过把被绑架人作为人质胁迫被绑架人的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出钱赎人,犯罪目的必须通过被绑架人以外的第三人实现,后者则是直接从被害人身上劫取财物,不与第三人发生关系。
(二)注意绑架罪与以逼取债务为目的的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的区别
从犯罪手段上看,二者都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将被害人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也都有财产目的。其主要区别在于:
(1)侵犯的客体不同,绑架犯罪侵犯的是被害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是复杂客体,而通过非法拘禁他人索取债务的行为仅仅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属单一客体;
(2)犯罪的目的不同,绑架他人是为了向被害人的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勒索财物或要挟满足其他非法条件,而以非法拘禁他人为手段逼取债务的目的是为了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
(3)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同,绑架犯罪侵害的主要是犯罪嫌疑人认为经济条件较好的任何公民或其利害关系人,而以非法拘禁他人逼取债务犯罪侵害的对象主要是债务人或其利害关系人;
(4)绑架犯罪的犯罪手段和目的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而以非法拘禁他人为手段逼取债务的犯罪行为仅其手段是违法的,目的并不违法,只是为了实现合法的目的采取了非法的手段;
(5)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程度不同,绑架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大,而以非法拘禁他人逼取债务的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较小。
(三)要注意绑架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中以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行为的区别
其主要区别在于:
(1)侵犯的客体不同,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而以绑架妇女、儿童为手段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侵犯的客体则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
(2)犯罪目的不同,绑架犯罪的目的是为了勒索财物,而绑架妇女儿童是为了出卖谋利;
(3)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同,绑架罪侵害的对象是任何年龄的公民,不分男女老幼,而以绑架妇女、儿童为手段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侵害的对象仅限于妇女和儿童,不包括其他人。
判断某个行为是否构成绑架行为,就需要从绑架罪的构成要件入手分析。由于我国规定绑架罪属于行为犯,因此一旦确定属于绑架行为的话,那么就可以对行为人定罪处罚,然后按照法律中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总结:对于绑架犯罪来讲,法律中也是规定了相应的构成要件。实践中,对某个行为进行构成绑架罪判定的时候,就需要了解清楚绑架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内容。接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江苏常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江苏常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虽然在政府征地前会制定相应的补偿方案,但是有些公民会疑惑政府的补偿方案是否符合标准,故而各地政府会征地补偿标准进行公开,公民可以参照该标准进行判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逆向行驶有几种?
交警部门对于违反交通法律规定的行为是进行严厉的处罚的,因为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她肯定会引起非常严重的交通事故,读书违规行驶的一种比较常见的情况,也就是机动车辆逆向行驶,很多人都想要......
·行使撤销权年限是多长时间?
行使撤销权年限是多长时间?一、撤销权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
·企业改制中资产拍卖的条件有哪些
企业改制中资产拍卖的条件有哪些?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加快企业发展速度,追求更高的企业发展目标,此时,企业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变得十分必要。企业改制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
·单位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单位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是怎样规定的?一、岗位责任制1、项目经理为本项目应收及应付款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款项全过程管理。2、财务负责人组织应收、应付款项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三条......
·缓刑执行过程中会被撤销吗
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罪犯在最后判刑的时候是有可能被同时宣告缓刑的,但此时也不能高兴太早,因为会有一个考验期。那么在实际缓刑执行过程中,是否会被撤销呢?详细内容,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
绑架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