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接到司法所通知可以不去吗?
一、醉驾接到司法所通知可以不去吗?
不可以,司法所得任何通知都是强制性的,不去的话,司法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性措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什么情况下醉驾不判刑?
1、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
2、救治病人型: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
3、睡觉休息型: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
4、隔时醉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
5、尚未驶出型:该类型被告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
6、被醉驾追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亦醉驾且负事故全部责任。
醉驾案子中犯罪嫌疑人肯定会接到公安机关的相关通知的,不管是国家司法机关还是行政单位,只要确认是这些单位依法给我们下发的通知,那都必须按照通知书上面的信息到指定的地点去接受调查。而且没有一个驾驶员会不知道醉驾是一种犯罪行为。
总结:一、醉驾接到司法所通知可以不去吗?不可以,司法所得任何通知都是强制性的,不去的话,司法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性措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交通事故赔偿处理流程主要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处理流程主要是什么?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2、交通部......
·工伤认定时限的介绍
虽然国家的科技水平日益提高,职工工作期间的安全性有了很大的提升,但职工工伤事件发生次数仍居高不下,了解工伤认定有关知识就显得十分重要,尤其是要知道工伤认定时限,这对我们最终能否通过......
·违约金与仓储费是否要同时支付?
违约金与仓储费是否要同时支付?一、违约金与仓储费是否要同时支付?1、仓储合同违约金和仓储费可以同时支付,因为不同费用问题并没有实际的界限只要自己按照有关条例进行问题的合理解决就可......
·夫妻复婚之后房子归谁?
夫妻复婚之后房子归谁在夫妻离婚时,离婚协议(或判决)明确房子属于哪一方,房子就是哪一方的。也就是说离婚分割房子之后,房子就会变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之后如果双方复婚(结婚)后,在当事人没......
·涉外结婚的程序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结婚当事人须持的证件:1、中国公民应......
·小区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属于谁,《民法典》明确了
小区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属于谁民法典中规定将小区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划归业主,也就是说,物业公司利用小区外墙或电梯张贴广告等‘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行为不仅须经业主同意,由业主......
一、醉驾接到司法所通知可以不去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