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使用的土地使用期是怎么算的

  使用的土地使用期是怎么算的
  
  一、使用的土地使用期是怎么算的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
  
  1.实质
  
  土地使用权年期是指土地交易中契约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长短,直接影响可利用土地并获相应土地收益的年限。如果土地的年收益确定以后,土地的使用期限越长,土地的总收益越多,土地利用效益也越高,土地的价格也会因此提高。因此,通过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可以消除由于使用期限不同所造成的价格上的差别。
  
  2.修正方法
  
  (1)计算使用年期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按下式计算:
  
  K=[1-1/(1 r)m ]/[1-1/(1 r)n]
  
  式中:K——将比较案例年期修正到待估宗地使用年期的年期修正系数;
  
  r——土地还原率;
  
  m——待估宗地的使用权年期;
  
  n——比较案例的使用权年期。
  
  (2)利用年期修正系数对交易案例地价进行年期修正,即有:
  
  年期修正后地价=比较案例价格×K
  
  案例3:若选择的比较案例成交地价每平方米为500元,对应使用权年期为30年,而待估宗地出让年期为20年,该市土地还原率为8%,则年期修正如下:
  
  年期修正后的地价=500×(1-1/(1 8%)20)/(1-1/(1 8%)30)=327.10元/m
  
  相关的当事人应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一旦这类土地到达使用年限后,应积极的到相关的土地部门进行申请。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顺延这类土地使用的年限,保护这类土地的合法权益进行使用,积极的递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总结:使用的土地使用期是怎么算的一、使用的土地使用期是怎么算的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申请无效婚姻周期是多长?
      一、申请无效婚姻周期是多长?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有两种状况:(1)人民法院依据婚姻当事人或许好坏关系人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经检查确属无效婚姻的,依法做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定。(2)人民法院在......


·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
      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如今社会,人们生活条件越来越好。所以,当您手里有闲钱的时候都会想怎么去投资,使手里的钱生钱。而有一种投资就是股权投资,从字面上来理解,股权就是您手里所持......


·在校学生的监护人是否变成了学校?
      在校学生的监护人是否变成了学校?未成年人在校期间,监护责任还是监护人的,而不是转移到了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有对学生管理和保护的职责。法律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


·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吗?
      一般在劳动合同当中,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约定具体的时间,但如果是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则就不会了。通常在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双方的劳动关系才会终止,也就是说此时劳动......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无论是肇事者还是受害者都会因为一时间发生的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无论是肇事者还是受害者都会因为一时间发生的事故难以相信或者震惊,所以在处理交通事故时难免会紧张,不知所措而导致交通事故处理不妥善,可能会把现场重要的证据线索切断,......


·一、无固定年收入抚养费如何计算?
      一、无固定年收入抚养费如何计算?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


使用的土地使用期是怎么算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