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院打回公安局需要多长时间开庭
从法院打回公安局需要多长时间开庭
一、从法院打回公安局需要多长时间开庭?
从法院打回公安局需要多长时间开庭是不确定的,补充侦查的时间是一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不确定,法院开庭的时间也没有明确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审查起诉的时间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
三、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就算案件没有出现补充侦查的这种状况,按照正常的情况人民检察院提出公诉以后,就连人民检察院都不能确定法院什么时间才能开庭的,况且退回公安局之后,公安局现在也不能直接就越过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所以中间还要有审查起诉的这个过程的。
总结:从法院打回公安局需要多长时间开庭一、从法院打回公安局需要多长时间开庭?从法院打回公安局需要多长时间开庭是不确定的,补充侦查的时间是一个月,检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肇事罪无罪辩护范文怎么写?
肇事罪无罪辩护词怎么写?肇事罪无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广东某某律师事务所余某某律师接受被告人某某亲属的委托,依法担任其涉嫌交通肇事一案的辩护人。经全面分析本案的证据,结合本案......
·未成年刑事诉讼法口供的规定是什么
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如今所呈现出来的趋势是非常值得社会各界反思的。尽管我国对于未成年的各种保护的法规比较多,但是轻罚也不等于不不罚。不管怎样,如果未成年人涉及犯罪活动的话,那么肯定......
·高速征地补偿租地的内容有哪些
高速征地补偿租地的内容有哪些《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
·婚姻期间书写的保证书是否有效?
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保证书是一方亲自书写的,系对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应当预料到如果再做出对不起另一方的事情,离婚时不应分得任何夫妻共同财产;该保证书既体现了夫......
·强制戒毒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吗
强制戒毒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吗一、强制戒毒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吗?强制戒毒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禁毒法》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
·根本违约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根本违约的构成条件有哪些第一,必须存在违反合同的事实,这是构成根本违约的前提条件。第二,违约的后果使受害人蒙受损害,这里的损害应作广义解释,应涵盖商业利益损失、标的物损坏、商业机会......
从法院打回公安局需要多长时间开庭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