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可以依据诉讼标的确定管辖法院吗?

  可以依据诉讼标的确定管辖法院吗?根据现在规定一般不会依据诉讼标的确定管辖法院了,而确定法院的管辖范围的依据主要是如下:(1)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级别管辖是在我国法院系统内部确定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权限的法律制度。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是根据案件标的额、影响、复杂程度来确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受案范围。一般而言,由于我国基层法院设在县一级行政区,因此,大量的案件由基层法院受理。(2)按照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地域管辖是按照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来划分同级别、不同地区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法律制度。地域管辖通常是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适用“被告就原告”的原则。(3)按照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特殊地域管辖主要适用于经济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票据纠纷,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等。(4)按照专属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具体规定是:①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②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③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引起的诉讼,专属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综上所述,现在更多的人会主动选择去打官司来解决自己所面对的难题和纠纷,但是现在存在的所有法院都是有一定的规定去接收他们在职权内可以处理的案件的,就比如说一般的基层法院只能够处理当地比较小的或者很简单的案子而其他的将交给中院。
  
  
  
总结:可以依据诉讼标的确定管辖法院吗?根据现在规定一般不会依据诉讼标的确定管辖法院了,而确定法院的管辖范围的依据主要是如下:(1)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黄沙购销合同怎么写,怎么签订?
      黄沙购销合同怎么写,怎么签订?一、黄沙购销合同怎么写?黄沙购销合同供方:(以下简称甲方)需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就产品供销......


·法律规定非法经营罪怎样处罚
      非法经营罪作为“口袋罪”,刑法为其规定了一个富有弹性的条款,从而给司法机关留下较大的自由裁量余地。最高人面法院也确定依此条款,为非法经营罪怎样处罚做了大量司法解释。那么,司法实践中......


·法律规定构成受贿罪怎么处罚
      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系。因此,如果行为人构成受贿罪的,就要依......


·故意伤害轻伤二级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故意伤害轻伤二级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故意伤害轻伤二级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


·一、醉驾进了看守所如何保释?
      一、醉驾进了看守所如何保释?醉驾只要缴纳一定保证金或提供人保,保证随叫随到,可以向公安申请办理,一般会批准。目前醉驾属于应该判刑的犯罪行为由于醉驾在认定的时候事实清楚、情节简单,不......


·事故的发生肯定会涉及误工费
      事故的发生肯定会涉及误工费,那么,如何计算误工费日工资,国家的有关法律会进行一定程度的要求,但是由于人们的收入有较大的差距,所以具体的赔付会有一定的程度的差异,但是对于具体的赔付会......


可以依据诉讼标的确定管辖法院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