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是否土地使用证权限增加权利?

  是否土地使用证权限增加权利?
  
  一、是否土地使用证权限增加权利?
  
  没有增加相关权限,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权利有以下几种:
  
  1、使用土地
  
  使用土地是土地使用权的最主要内容。但是,这里的使用不是任意使用,其必须在设定土地使用权所限定的目的范围内进行。一般来说,这一目的范围即指土地的用途范围。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所使用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土地所有者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否则,土地使用者不得改变该土地用途范围。
  
  土地使用权人为了实现使用土地的目的,必须以占有土地为前提。因此,土地使用权人亦受占有之保护,并依此享有物上请求权。
  
  2、处分土地使用权
  
  只要土地使用权人转让、抵押和出租土地使用权符合法定条件,该处分行为即为有效。这里须特别注意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与出让土地使用权人在行使该权利时所受的限制有所不同。
  
  3、获取土地收益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文件,凡依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以及以继承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不仅可以自己占有使用土地,而且还可以通过开发、利用、经营活动获取收益。由于土地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极易形成垄断价格,因此,一些国家和地区对土地产权人开发、利用和经营土地所取得的收益,便加以多种限制。
  
  二、土地使用证的期限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三、国家土地使用证使用期满的续期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对于土地适合权的相关问题,在我国现今已近比较普及并且成功了。具体的问题需要根据国家的既定政策来进行相关的判断。一般来说我国现今是不会允许该土地性质由住宅改为商用。具体什么时候进行相关更改需要国家的相关指示才行。
  
  
总结:是否土地使用证权限增加权利?一、是否土地使用证权限增加权利?没有增加相关权限,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权利有以下几种:1、使用土地使用土地是土地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交通事故责任几成不属于工伤?
      一、交通事故责任几成不属于工伤?1、交通事故本人主要责任即七成责任则构不成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犯罪嫌疑人承认盗窃就能批捕吗?
      一、犯罪嫌疑人承认盗窃就能批捕吗?犯罪嫌疑人承认盗窃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会被批捕。逮捕要符合三个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


·离婚后如果一方无力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办
      离婚后如果一方无力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办一、如果无力抚养孩子怎么办?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


·无证驾驶撞死人赔多少钱
      无证驾驶撞死人赔多少钱在无证驾驶撞死人的情况下,肇事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三方面的,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这三个责任是并存的,并不是说只需要承担其中之一。说到民事......


·贷款买车流程是什么,条件是什么?
      贷款买车流程是什么,条件是什么?一、贷款买车的条件是什么?1、具有有效身份证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能提供固定和详细住址证明;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


·公司法人和非公司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一、公司法人和非公司法人的区别是什么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企业法人是具有国家规定的独立财产,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组织章程......


是否土地使用证权限增加权利?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