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开发商办理房产证的期限是多久

  开发商办理房产证的期限是多久开发商应在下列期限内办理房产证:(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二、开发商办不了房产证怎么办?(一)要求赔偿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二)要求解除合同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9条的规定,由于出卖人原因导致办证逾期一年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出卖人承担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这就是说,如果开发商不按照购房合同办理房产证长达一年以上的,那么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且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基本都会约定由谁去办理房产证。此时往往都是约定由开发商来办理,也就是说此时办理房产证属于开发商的约定义务之一。若后期在约定时间内,开发商并没有办理下来房产证,导致购房者拿产权证的时间会拖后,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总结:开发商办理房产证的期限是多久开发商应在下列期限内办理房产证:(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临时雇佣关系工伤误工费标准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误工天数)和收入状况(受害人工资)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受害......


·一、交通事故致伤成因鉴定会影响到可以获得的赔偿金吗?
      一、交通事故致伤成因鉴定会影响到可以获得的赔偿金吗?交通事故致伤成因鉴定会影响到可以获得的赔偿金,交通事故成因司法鉴定的内容:1、尸体检验:2、轻重伤鉴定:3、成伤机制鉴定:......


·夫妻共同债务由谁举证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由谁举证责任1.“为夫妻共同生活”应当始终坚持由夫妻中的举债方承担证明责任,夫妻中的非举债方不负举证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举债为共同债务即举债用于......


·企业怎么应对债权债务纠纷 一、企业怎么应对债权债务纠纷
      企业怎么应对债权债务纠纷一、企业怎么应对债权债务纠纷大多数企业在经济交往中会产生很多债权债务纠纷,一些企业由于对应收欠款管理不力,导致本可收回的欠款不能收回,该全部收回的只收回......


·建筑工地死亡1人安全事故追责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地死亡1人安全事故追责规定是什么?建筑工地死亡1人安全事故追责规定是由工伤保险承担赔付的责任。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


·非法行医致死的事实认定是怎样的?
      ?一、非法行医致死的事实认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要求在刑事诉讼中必须查明案件事实。但知易行难,非法行医致死事实的查明绝非易事。医学领域对大多数法......


开发商办理房产证的期限是多久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