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什么情况下可增加注册资本?

  什么情况下可增加注册资本?
  
  一、什么情况下可增加注册资本?
  
  1、公司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且间隔时间在一年以上;
  
  2、公司最近前三年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3、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4、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二、公司增资的方式
  
  增加资本的方式主要有增加票面价值、增加出资、发行新股或者债转股。
  
  1、增加票面价值
  
  增加票面价值,是指公司在不改变原有股份总数的情况下增加每股金额。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达到增加资本的目的。譬如,法定公积金,应分配股利留存,以及股东新缴纳的股款,均可记入每股份中,从而使其票面价值增加。
  
  2、增加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如果需要增加资本,可以按照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以邀请原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出资。如果是原有股东认购出资,可以另外缴纳股款,也可以将资本公积金或者应分配股利留存转换为出资。
  
  3、发行新股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可以采取发行新股的方式。发行新股是指公司为了扩大资本需求而发行新的股份。发行新股份既可以向社会公众募集,也可以由原有股东认购。通常情况下,公司原有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preemptive right)。
  
  4、债转股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数额还可以采取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的方式。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债券,如果将该种债券转换成为公司股份,则该负债消灭,公司股本增加。
  
  对于公司增资行为,在法律上并没有强制的要求,具体是否需要增资应当由公司企业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情况来确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来进行办理。
  
  
总结:什么情况下可增加注册资本?一、什么情况下可增加注册资本?1、公司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且间隔时间在一年以上;2、公司最近前三年盈利,并可向股东...#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哪些行为侵犯消费者的权益
      哪些行为侵犯消费者的权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销售的商......


·很多公民在有空闲的房屋时,为了能够充分发挥房屋的价值,往往都
      很多公民在有空闲的房屋时,为了能够充分发挥房屋的价值,往往都会将房屋出租给他人,然后赚钱一定的租金。此时对于房屋出租人来讲,也是有一定义务要履行的,那么法律规定的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


·盗赃遗失物怎么理解,是否适用善意取得?
      盗赃遗失物怎么理解,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在日常生活中,自己的财务意识的现象是比较常见的,但是有些遗失是由于他人盗窃是造成的。对于那些盗窃他人财物的人,可能会认为拿走是没有关系的,是自......


·私运香烟800条会受什么处罚
      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1.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5万元或者运输卷烟数量超过100件(每1万支为1件)的;2.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两次以上的;3.......


·注册个体经营部流程是怎样的?
      注册个体经营部流程是怎样的?  一、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的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


·耳部听力伤情鉴定标准是什么?
      您都知道,耳朵是人体的重要器官,听力是人体的感官之一。耳朵裸露在人体表面,因此受伤害的几率也比较大。除了耳朵的外伤,听力的损害更值得防范。现在我国对于耳部听力伤情鉴定标准有了明确的......


什么情况下可增加注册资本?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