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死亡是否有误工费?

  一、交通事故死亡是否有误工费?有,依据我国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是没有误工费的,但家属办理丧葬时产生误工的,可以主张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受害人是否有权扣留事故车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一些无良车主肇事后逃逸,或拒不履行赔偿义务,使得交通事故受害者及家属遭受雪上加霜的双重伤痛。于是,在部分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及其亲属担心事故损失得不到赔偿,往往先下手为强,采取私自扣车扣货,甚至扣留肇事司机等一些过激行为,来“保障自己的利益”。但这样的做法既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也不利于事故的处理,更不能有效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只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扣留交通事故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也不得擅自扣留交通事故车辆的驾驶员和货物。对非法扣留交通事故车辆、牌证、货物的,公安机关应该劝告其返还。经劝告仍不返还或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可以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纠纷后,当事人通过自行扣留、夺取对方的财务或限制其人身自由来实现权利的放法在法律上叫自力救济。只有在少数情况下,如果当事人不及时采取自救措施,将使其权利无法实现或难以实现的,才允许当事人采取自救措施,但必须尽快向有关部门报案。对于交通事故直接造成了人员死亡的情况下,是不需要赔偿误工费的,但需要赔偿丧葬费以及死亡赔偿金等,有关标准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死者亲属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以起诉的方式向事故责任方要求赔偿,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认定。
  
  
  
总结:一、交通事故死亡是否有误工费?有,依据我国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是没有误工费的,但家属办理丧葬时产生误工的,可以主张...#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最新修订企业破产法中破产程序是怎么样的?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2、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


·信用卡诈骗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可能对于一些普通的人来说,信用卡诈骗,确实是防不胜防。尤其是在当代网络发展的是十分迅速,很多人会利用网络手段或者是一些其他的方式来进行诈骗。这时候就需要我们加强警惕,并且如果实在遇......


·辞退和开除的区别有哪些
      一、辞退和开除的区别有哪些1、开除: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它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被判刑并入狱服刑的;(2)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


·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有什么不同
      生活中,两个人之间打架或者一个人殴打另一个人的情形比较常见,一般都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但是有时候却会构成故意伤害罪。那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有什么不同呢?对此,我们马上就来为你做......


·深圳新安劳动争议仲裁的过程是怎样的
      深圳新安劳动争议仲裁的过程是怎样的一、深圳新安劳动争议仲裁过程1、案件受理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


·股东退出公司有几种方式
      股东退出公司有几种方式一、股东退出公司有几种方式股东的退出方式有:1、股权转让应该说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


一、交通事故死亡是否有误工费?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