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2023哺乳期工作时间规定?

  哺乳期工作时间有规定?哺乳期工作时间有规定的,女的职工在哺乳期间的话是不能够降低她的工资的,并且每一个时间段是需要给予她一定的哺乳的时间,这实际上就对工作的时间进行了缩短。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第26条,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2、《劳动法》 第2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第63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6条,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5、《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25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二、何时享受98天产假?以生产时间为准。解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从2012年4月28日开始实行,怀孕女职工如果在该日期当日及之后生产的可享受98天,在之前生产的按照以前规定享受90天的产假。在当代社会女性的员工可能会受到歧视,主要还是因为女性员工他们结婚生子之后是需要有一定的产假,还有哺乳期的,或多或少会对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也正是因为如此,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对此做出了限制。
  
  
  
总结:哺乳期工作时间有规定?哺乳期工作时间有规定的,女的职工在哺乳期间的话是不能够降低她的工资的,并且每一个时间段是需要给予她一定的哺乳的时间,这实...#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国企职工玩忽职守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国企职工玩忽职守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


·两车追尾误工赔偿的可能性有多大情况不一定
      两车追尾误工赔偿的可能性有多大情况不一定。当对方为运营车辆且已经出示务工证明的情况下需要赔偿车辆误工费。(一)误工费的概念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


·2023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律中规定寻衅滋事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一种犯罪,也就是说此时侵犯的法益就是社会公共管理秩序,而对于寻衅滋事的行为在被认定为了犯罪之后,自然就需要根据《刑法》中的量刑标准来追究责......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败诉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败诉不还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欠钱败诉不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措施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隐瞒的财产情况,实在没有钱的,需要中止执行。理论上......


·法院认定无效的婚姻,原告撤诉,婚姻关系可以恢复吗?
      不可以。首先,婚姻无效的三种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并且,根据最高人民法......


·一、没人受伤交通事故需要赔付误工费吗?
      一、没人受伤交通事故需要赔付误工费吗?按照法律规定,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不需赔偿误工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规定,受害......


2023哺乳期工作时间规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