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环江工伤误工费怎么赔偿?

  环江工伤误工费怎么赔偿?最新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治疗结束后按残疾等级另行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治疗终结后,影响劳动能力,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要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或煤矿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二、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第1款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从《民法通则》和《解释》对误工费的相应规定来看,并未对受伤者获得误工费赔偿的年龄作出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只要是受害人遭到人身损害,客观上并因误工而导致其收入实际减少,受害人不应受年龄、性别等因素的限制,都有权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误工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如果员工进行受伤的话,并且是在工作时间,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的全额工资,并且是在12个月之内,需要负责员工的工资内容不得缺少。但是如果员工康复期超过12个月的话,就可以申请残疾鉴定如果达到残疾鉴定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来对员工进行赔偿治疗费用和工伤赔偿费用。
  
  
  
总结:环江工伤误工费怎么赔偿?最新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治疗结束后按残疾等级另行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假释适用的对象是谁,哪些人可以假释
      无论缓刑、假释,都是有自己的适用对象的,同时还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才有可能缓刑或假释。那么,针对假释来讲,其适用的对象是谁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假释适用的对......


·非法转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非法转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非法转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构成转包必须具有以下两个要件:1、首先转包人与转承包人必须是两个没有隶属关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如前文所述所谓转包是......


·签了离婚协议能反悔吗,离婚协议签字后是否能反悔?
      夫妻协议离婚的要求必须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否则的话民政部门不会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当事人签了离婚协议能反悔吗?这是很多人都想要了解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签了离婚协议......


·企业改制后土地出让金怎么处置?
      企业改制后土地出让金怎么处置?企业改制对于企业本身有着重要的意义,企业通过改制的方式获得资金,重组管理结构,给企业带来新的生机。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会涉及到对土地的处理,对于采取出让的......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怎样办理的
      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怎样办理的验收会议上,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察等各方的工程档案资料摆好备查,并设置验收人员登记表,做好登记手续。1、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主......


·罚款和罚金的区别在哪里
      罚款和罚金的区别在哪里罚金与罚款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1、性质不同。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3、法律依据不同。4、适用的对象不同。《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


环江工伤误工费怎么赔偿?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