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跟故意伤害区别是什么?
打架跟故意伤害区别是什么?打架跟故意伤害区别是承担的责任是不一样的,如果打架只是造成一种比较轻微的危害后果的话,那么就不会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轻伤以上的话即构成该罪,当然了,在这个犯罪的认定的时候,也需要注意一些伤害行为本身的非法性才是构成这个罪名的重要因素之一。打架致他人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和处罚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行为人有非法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对此应注意以下两点:(1)伤害行为的非法性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如果伤害行为是合法的,如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过程中造成一定伤害的,则不构成犯罪;(2)本罪故意伤害的必须是他人的身体健康。自伤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特殊情况下可能构成其他罪,如军人战时为逃避军事义务自伤身体的,应按照刑法第434条的规定,以战时自伤罪论处。2、构成本罪的伤害程度限于轻伤、重伤、伤害致死三种情况。轻伤以下的轻微伤和一般的殴打行为,不能构成本罪。至于重伤、轻伤、轻微伤区分的标准,应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规定为准。3、本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因伤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伤或者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本罪。4、对于刑法明确规定以其他罪论处的故意伤害行为,应按照刑法有关条款定罪处罚,而不能以本罪论处。二、故意伤害致死会怎么判刑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为10年,适用死刑。在刑事诉讼事务中,“以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及家属积极作出民事赔偿作为酌定情节在量刑中被充分考虑”已在司法实践中被普通运用。因此,民事赔偿部分的解决将直接影响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实刑的期限。就故意伤害(致死)的案件而言,如在基层法院提起公诉,则一般对犯罪嫌疑人比较有利,既不会判处无期以上徒刑,如果积极赔偿,则一般在12年左右;如在中院提起公诉,即使积极赔偿,最终也会使用上刑限。现实生活当中打架和故意伤害罪还是存在着一些区别的,两者是不能够混为一谈的,虽然说故意伤害的表现可能是打架行为,但是在定罪量刑的时候,还是需要具体考虑到受害者他的身体的损害的程度的,打到轻伤以上,就要定罪。
总结:打架跟故意伤害区别是什么?打架跟故意伤害区别是承担的责任是不一样的,如果打架只是造成一种比较轻微的危害后果的话,那么就不会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新《劳动法》对于内退怎么规定的?
内部退休,对于您来说可能并不是特别的陌生了,因为很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话,都会面临着内退的,这样情形当然,我国的新的《劳动法》对于内退是有着严格的规定的,必须是按照法律规定来进......
·企业增资时注册资本要改变吗
企业增资时注册资本要改变吗一、企业增资时注册资本要改变吗?企业增资时当然要变更注册资本,公司增资流程:一)签署股东协议书等法律文件;二)到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
·私募基金可以放贷吗?
私募基金可以放贷吗?一、私募基金可以放贷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企业间借贷合同并非当然被认定无效。《最高......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出让和转让有哪些区别?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出让和转让有哪些区别?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出让和转让有哪些区别?可能很多人光看标题就觉得让人疑惑,不知道这两者有什么区别。但是,在法律上,两者确是有很大的区别。这里,我......
·离婚后发现丈夫拥有一家投资有限公司的股分该怎么办
离婚后发现丈夫拥有一家投资有限公司的股分该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
·诈骗100万判几年有罚金吗
诈骗100万以上的,属于诈骗金额特别巨大,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打架跟故意伤害区别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