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受害人死后抚恤金谁有权继承

  受害人死后抚恤金谁有权继承
  
  一、受害人死后抚恤金谁有权继承?
  
  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
  
  近亲属主要是指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死亡抚恤金的具体分割,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实在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诉。
  
  二、抚恤金标准:
  
  1、配偶:每月职工本人工资的40%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职工本人工资的30%
  
  3、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遗产的范围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范围包括下列财产: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此外,还包括个人承包的收益。
  
  四、继承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跟受害者有直系血亲关系或者有其他近亲属关系的这些不同群体,本来自己能领到的,死亡抚恤金的标准就不一样,比如孩子每个月能领到的抚恤金标准可能就是受害者本人工资的50%,但是配偶的话就只能领到40%了,不过抚恤金一般都是一次性发放下去的。
  
  
总结:受害人死后抚恤金谁有权继承一、受害人死后抚恤金谁有权继承?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个人转让专利权过程中获得的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税
      一、个人转让专利权过程中获得的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税?需要,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股权成功转让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个人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属于因财产转......


·敲诈勒索罪是不会被判极刑的?
      敲诈勒索罪是不会被判极刑的?敲诈勒索罪是不会被判极刑的,根据《刑法》之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


·婚姻法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法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


·资格证书挂靠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资格证书挂靠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现在很多年轻人为了给自己增加收入,在业余时间内考取一些资质证书,然后通过证书挂靠获取一笔收入。目前这种情况在建筑市场普遍存在,尽管这样的行为国家是不认......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年轻人在创业的时候,很多人都会选择设立公司,而最为常见的就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了,但是我们也要注意,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并不是您想象的那么简单,只要有资金就可以了,还必须满足设立的条件才......


·开发商没办土地使用证个人能不能办理
      开发商没办土地使用证个人能不能办理新房购买后我们需要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相关的购房协议,同时还需要对土地进行使用权拥有的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有的房地产开发商不......


受害人死后抚恤金谁有权继承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