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只有一方签字的借款合同生效么?

  只有一方签字的借款合同生效么? 一、只有一方签字,借款合同生效么?
  如果合同一方签字后,另外一方长时间没有签字,该合同是无效的。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借款合同,双方协商后必须签字确认,然后才能有效。如果是单位合同,还须加盖单位印章,及责任人签字。
   二、借款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1、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
  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属于消费借贷合同。传统民法学说认为,消费借贷合同属于要物合同,即合同的成立,不仅要双方达成合意,还必须以标的物的交付作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民法学界通说认为,我国的借款合同应理解为诺成合同。即:只要双方当事人就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借款合同即告成立。
  2、借款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
  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负义务。贷款人负有按合同约定拔付款项给借款人的义务,借款人负有按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3、借款合同大部分为要式合同
  除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外,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借款合同应当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另外,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协议书及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是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
  为了维护贷款人的利益,保证借款人按期还本付息,<合同法>第198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的形式和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办理。另外,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合同法)第204条、第205条对借款的利率也作了原则性规定。根据规定,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公民之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三、借贷合同何时生效?
  依《合同法》第210条规定,关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分以下两种:
  1、如果采用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为贷款人提供借款之时。从这点来看,自然人之间的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2、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自签订借款合同时或者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的生效时间生效。
  我们通过上篇文章回答了借款合同只有一方签字,借款合同生效么?这个问题。借款合同的生效也遵循一般合同的生效条件,必须是双方签字才可生效。如果仅有一方签字,那么这样的借款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总结:只有一方签字的借款合同生效么?一、只有一方签字,借款合同生效么?如果合同一方签字后,另外一方长时间没有签字,该合同是无效的。合同是当事人或当...#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缓刑中被司法拘留会有影响吗?
      一、缓刑中被司法拘留会有影响吗?有缓刑在身被司法拘留不受影响。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人民法院判处适用缓刑的,在考验期内,是需要适用社区矫正的,需要遵守相关的义务性规定。如果行为人不......


·离婚财产是否看银行流水?
      离婚财产是否看银行流水?可以的,离婚时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


·民事主体获得的征地补偿费怎样分配?
      民事主体获得的征地补偿费怎样分配?一、民事主体获得的征地补偿费怎样分配?民事主体获得的征地补偿费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范的规定分配,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


·引起永久抗辩权的原因是什么?
      引起永久抗辩权的原因是什么?抗辩权是指当事人对对方提出的请求权所拥有的一种防御措施,以排斥对方所做的请求。在处理债务关系时,法定期限内,债务权利人不能向义务人催债,期限过后,权利......


·国际专利申请流程是怎样办理
      一、国际专利申请流程第一步:提交申请申请人以一种语言,提交一份满足PCT形式要求的国际申请,并缴纳一组费用。第二步:国际检索由“国际检索单位(ISA)”(世界主要专利局之一)......


·什么是诉讼离婚
      什么是诉讼离婚所谓诉讼离婚,顾名思义,就是到法院打离婚官司,通常是因为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和债务的分担不能达成一致,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


只有一方签字的借款合同生效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