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股东申请公司清算程序是什么?

  股东申请公司清算程序是什么?
  
  股东申请公司清算程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是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一)公司面临破产情况下,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在15日之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进行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或清算公司(如华信清算)组成;下面表述清算期间清算组可行使的职权:
  
  1、清算公司财务并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分别编制;
  
  2、债权人接受通知、公告;
  
  3、与清算有关的公司处理还未了解的业务;
  
  4、清缴清算过程中所产生的税款;
  
  5、清缴之前所欠税款;
  
  6、清理债务债权;
  
  7、处理公司剩余财产(清债后所剩余财产);
  
  8、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轰动。
  
  (三)清算组在小组成立之日起十日之内通知债权人,并且在六时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在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的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务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并说明债权的相关事项。清算组进行登记。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理公司财务后,需制定清算方案,并且报给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职工工资、清算费用、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并清缴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投资的比例分配财产。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是不得开展与清算活动无关的任何经营活动且财产在清偿前不得将财产非给股东。
  
  (五)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理公司财产后发现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相关清算事物清算组应当移交给人民法院。
  
  (六)清算结束后,清算组需要制作清算报告,报给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并且报送给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股东申请公司清算的相关规定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必须在办理清算程序时向司法机关咨询相关事项的处理,具体情况下还应当公司清算的具体资产情况进行认定,并确定相关偿还的事项和义务。
  
  
  
  
  
总结:股东申请公司清算程序是什么?股东申请公司清算程序是什么?破产清算是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事业单位人员醉驾的处罚是什么?
      一、事业单位人员醉驾的处罚是什么?事业单位人员醉驾的处罚是:按照事业单位的规定进行处理,一般应当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对于事业单位......


·离婚办理后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如何起诉
      一、离婚办理后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如何起诉?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一般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是怎么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酒驾初犯怎么处理
      行为人酒驾的,依法追究其责任,初犯可以从轻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


·产品质量问题诉讼时效是多久
      产品质量问题诉讼时效是多久在生活当中,您花钱购买任何一项物品对其质量都是有要求的。如果产品质量出现了什么问题的话,那么自己作为消费者的一些基本权益就已经被商家侵害了,作为消费者来说......


·借条格式范本有效要注意哪些问题?
      借条格式范本有效要注意哪些问题?在日常生活中,向他人借款是一种十分常见的行为。一般来说,借款方会向出借方出具一份借条,如果到期之后该借款仍未偿还的,出借方可以依据此借条维护自己的合......


股东申请公司清算程序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