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时按份共有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按份共有房产如何分割?离婚时按份共有的房产除了特别约定之外,共有人均有权要求分割其份额,法律也规定了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或者作价补偿等分割方式。(1)直接实物分割,但前提是分割房屋遗产在客观上可行,且不损害房屋的效用,不影响生产、生活,可以分割处理,必须保证房屋的价值不会发生改改。(2)变价分割,即把共有的房屋座驾卖出,房屋共有人各自分得自由份额。(3)折价补偿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照各个共有人共有的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共有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估标准,并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合理评定。2、共有房屋分割比较困难。按照法律规定的分割方式往往因为当事人对财产价值达不成一致意见而遭搁浅。况且,主张分割财产的共有人之外的其他共有人还有优先购买权,这种购买权尚不是必须购买共有份额的义务,使得问题变得异常难以处理。如果共有房屋尚处于按期偿还一方按揭贷款的阶段,这个问题就比较复杂了,甚至可以说比共有房屋分割本身更加复杂。共有之情感基础消失后,共同偿还银行贷款的可能性比较小,所以,由其中一方一次性还清所有贷款是最理想的方式,这样可以终结和银行的借贷关系,余下问题仅仅是双方的共有纠纷。但是,处于争议之中,任何一方也不敢冒险。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如何分割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2 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3 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4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1、分割房屋时最大限度的保护房屋的整体性;2、尽最大可能不损害房屋现有的价值;3、采取一人独有,再给他人金钱或其他方式的补偿;4、采取大家共有的方式;5、大家竞买的方式;6、出卖该房,大家分的价款的方式。综上所述,离婚不仅只是二人关系的结束也是曾经紧密的各种关系的破裂,尤其是在经济方面可能会出现一起买了房子或者其他难以分割的事物,此时就需要以一定的形式将其合理分割出来才能够让二人都得到应有的部分,大多数都是以公平的角度去平分的。
  
  
  
总结:离婚时按份共有房产如何分割?离婚时按份共有的房产除了特别约定之外,共有人均有权要求分割其份额,法律也规定了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或者作价补偿等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6个月指什么?
      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6个月指什么?1、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6个月指先在看守所执行拘役4个月,期满后送交监狱执行剩余的有期徒刑。2、或者是先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有期徒刑,刑满后将罪犯......


·二婚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房产如何分割?
      当今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又再结婚的,再婚又离婚的现象已经越来越普遍。那么对于二婚夫妻离婚问题的难点就在于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再婚财产如何分割。那么下面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二婚夫......


·成年人犯强奸罪能保释吗?
      成年人犯强奸罪能保释吗?一、成年人强奸罪能保释吗?成年人强奸罪能保释,需要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但一般很难被批准。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


·玩忽职守的行为包括了什么
      玩忽职守的行为包括了什么一、玩忽职守的行为包括了什么玩忽职守的行为在客观上有两种类型:一是不履行职务型,即行为应该履行且能够发行,但不履行其职务。二是不正确履行职务型,即行......


·员工入职免责协议什么情况才能签
      员工入职免责协议什么情况才能签一、概述协议免责,是指当事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免除一方或者双方责任的结果的行为。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现。在我国,协议免责并不适用于所有的责任范围,一般......


·股东未出资到位可以转让股权吗?
      股东未出资到位可以转让股权吗实缴出资期限届满前,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但应经......


离婚时按份共有房产如何分割?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