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事故中交强险赔偿多少钱?
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裣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在一次事故中交强险赔偿多少钱?交强险只分有责和无责,不论全、主、同、次限额都是一样的。交强险项下有三项费用,但是根据所负事故的责任不同而有区别的,列出来即有:1、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有责) 100元(无责)2、医疗费用限额:10000元(有责) 1000元(无责)3、死亡伤残限额:110000元(有责) 11000元(无责)其中交强险中所说的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二、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三、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综合上面所说的,如果发生事故一般交强险都是会给予赔偿的,而对于赔偿的标准就要看事故的实际情况,交强险的赔偿一般范围是比较广的,但交强险也是有限额的,如果超出了,那么自己就要补起超过的损失费用,所以,案件在处理的时间都是有法律流程的,这样才能更好的处理。
总结: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裣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如何计算
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如何计算?1、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
·非全日制用工报酬结算周期是多久?
非全日制用工报酬结算周期是多久?非全日制用工报酬结算周期是15天的时间,《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
·在我国国家赔偿金支票还是现金支付
国家赔偿的数额有着具体的参考依据,类似于刑事错判的这种情况申请得到国家赔偿的数额比较多。可是国家赔偿的这种事情比较特殊,并且国家赔偿法在现实生活当中运用的也确实比较少,自然就导致我......
·找律师一般是多少钱
律师费用的的多少,没有具体的规定。因为律师费是可以协商的。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1,常规收费常规收费是参......
·单位集资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单位集资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这个房子是夫妻一方在参加单位福利分房所购得且房产证上,但是购房费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房子是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
·过节福利费怎么走不缴个税?
过节福利费怎么走不缴个税?过节福利费怎么走都必须缴纳个税,否则的话,这个行为就有可能会构成逃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
在一次事故中交强险赔偿多少钱?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