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银行借款的程序是怎样的

  银行借款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银行借款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 企业提出借款申请
  企业申请贷款应具备的条件主要有:具有法人资格; 企业申请贷款应具备的条件主要有:具有法人资格;生产 经营方向和业务范围符合国家政策, 经营方向和业务范围符合国家政策,而且贷款用途符合银行贷款办法规定的范围;借款企业具有一定的物资和财产 行贷款办法规定的范围; 保证,或担保单位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具有还贷能力; 保证,或担保单位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具有还贷能力; 在银行开立有账户办理结算。 在银行开立有账户办理结算。
   (二) 银行审查借款申请
  银行接到企业的申请后,按照有关政策和借款条件, 银行接到企业的申请后,按照有关政策和借款条件,对借 款企业进行审查, 款企业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批准企业申请的借款金额和 用款计划。银行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用款计划。银行审查的主要内容是:企业的财务状况及信 用状况;企业盈利的稳定性,发展前景, 用状况;企业盈利的稳定性,发展前景,借款投资项目的 可行性、安全性和合法性;企业的抵押品和担保情况。 可行性、安全性和合法性;企业的抵押品和担保情况。
   二、银行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银行借款合同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为贷与人的借款合同,又称为贷款合同、借款合同或信贷合同,它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借用人(又称贷款人、借款人)之间关于银行或金融机构将货币出借给借用人使用,借用人于规定的期限内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贷款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不会导致借款合同的无效,除非贷款合同存在对使用用途有约定,但在实际当中未按照约定使用的情形方可导致合同无效。贷款合同是否无效,可以参考民法典: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些银行借款合同都是无效的。
  当事人在向银行提出了借款申请之后,需要按照规定提供相应的材料,之后银行的工作人员会做出专门的审查,只有对符合放贷条件、满足要求的申请人,才会批准放贷。以上就是对银行借款的程序介绍,
总结:银行借款的程序是怎样的一、银行借款的程序是怎样的(一)企业提出借款申请企业申请贷款应具备的条件主要有: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申请贷款应具备的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买房子首选考虑什么意思
      买房子首选考虑什么意思要考虑房子的价格地段大小,应注意以下问题1、房地产发展商的主体资格,房地产商在卖商品房时必须具备主体资格。2、看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是房产权产生的前提和基......


·民法总则规定什么是非法人组织?
      民法总则规定什么是非法人组织?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上有一个组织被称为法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企业法人,他需要承担的是企业活动的责任。民法典规定企业法人需要应对企业的诉讼及签订合同等事物......


·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法是什么
      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法是什么第一、生产。这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新的财产进而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的方式。第二、先占。这是指民事主体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


·工伤认定未出来前可以辞退员工吗?
      工伤认定未出来前可以辞退员工吗一、工伤认定未出来前可以辞退员工吗?工伤认定未出来前不可以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


·道路交通苏州伤残十级赔偿标准2023试是怎样的
      一,道路交通苏州伤残十级赔偿标准试是怎样的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


·公安局抓了人怎么批捕?
      一、公安局抓了人怎么批捕?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


银行借款的程序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