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之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一起还吗?
赔偿之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一起还吗?
一、赔偿之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一起还吗?
是夫妻,那么你丈夫所有的债务(包括私债、银行债务、信用卡等)全部是两个人共同承担,除非在夫妻双方中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债务,但基本上这种情况只能等到事发后法院来判定了。
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在夫妻之间与债权人利益之间寻找一种符合公平正义的平衡点。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这一点上,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即: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从以下标准进行判断: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民法典》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就意味着要一起偿还,但前提也是必须要双方都知晓这笔债务,而对于赔偿之债的产生,就要看双方是否都知情,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协商好,这样才不会引起家庭的矛盾纠纷,是属于自己承担的债务就一定要依法的承担。
总结:赔偿之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一起还吗?一、赔偿之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一起还吗?是夫妻,那么你丈夫所有的债务(包括私债、银行债务、信用卡等)全部是两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商标转让证明书补发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标转让证明书补发注意事项有哪些?1、补发证明申请书填写的申请人名义、地址应与现商标注册人一致,商标注册号、类别应与原商标注册证明一致。2、如果补发证明与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同时办理,补......
·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怎样处理?
在我国关于土地的使用权有一定的期限规定,一般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当土地使用权到期时,如果需要继续使用该土地,就需要到相关部门申请,这就涉及到本文的知识要点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该......
·验资报告需要什么资料
验资报告需要什么资料一、验资报告需要什么资料通常情况,办理验资报告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几部分组成:1、委托人委托验资机构验资需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填写委托书;2、公司章程;3、公司......
·一、买卖不破租赁包括抵押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包括抵押吗?不包括;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
·犯重婚罪是不是要坐牢可能不用坐牢的情况——受害人
犯重婚罪是不是要坐牢可能不用坐牢的情况——受害人保持沉默重婚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当事人可以直接到法院去起诉。但重婚案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如果被害人没有刑事自诉的,也可以由公......
·劳动关系变更到子公司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当我们身入职场,免不了会因为公司业务或人事的变动导致自己的工作受到影响、调整。如果因为公司的调整,需要将与母公司签订的劳动关系变更到子公司,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怎样处理呢?在当今这......
赔偿之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一起还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