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2023广州注册资本规定还有最低的限额吗?

  广州注册资本规定还有最低的限额吗?没有了;《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且没有采纳授权资本制,但却允许两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不必一次性缴足,只是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2014年新《公司法》改实收资本验资制为核准制,仅存27类金融相关企业仍需验资注册资本。出资比例结构方面,一是将工业产权扩大到整个知识产权,二是取消了无形财产出资比例的限制,而只是规定货币出资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更为重要的修改是根本改变了对股东出资的立法方式,以一个富有弹性的抽象标准“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取代了原来机械、固化的全面列举式的规定,不仅实质性地扩大了股东出资的范围,而且充分地利用各种投资资源和社会财富,最大限度地满足股东和公司的投资需求。二、注册资本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关系:(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综合上面所说的,注册资本是属于开公司的第一步起动资金,而对于这笔资金,我国为了更好的减轻创业者的压力,直接取消了最低的限额只要认缴为多少就可以办理营业执照,但如果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没有补齐,那么就会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结:广州注册资本规定还有最低的限额吗?没有了;《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托欠农民工工资应找那个部门?
      托欠农民工工资应找那个部门?这个需要去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在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


·离婚后财产纠纷能否风险代理
      离婚后财产纠纷能否风险代理财产纠纷可以风险代理。如果涉及财产分割的,要综合考虑双方对分割财产的争议大小,按分割到财产的比例收费,争议标的额计费比率10001元—100000元部分5%~6%;100......


·单位合同到期不续签如何赔偿?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其实基本都会有一个期限,也就是说劳动合同会有到期的时候,而这样的情况下是否进行续签完全由当事人协商之后确定,法律中没有作出强制性要求。但要是单位不愿意......


·绑架罪需要哪些证据证明?
      绑架罪属于行为犯,因此一旦行为人有绑架的行为,那么就会以绑架罪定罪处罚。但此时,司法机关也是需要收集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实施了绑架行为的。那么,实践中,绑架罪需要哪些证据证明呢?我们一......


·四十万经济纠纷诉讼费是多少
      四十万经济纠纷诉讼费是多少一、四十万经济纠纷诉讼费是多少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老人写遗嘱怎样才有效呢?
      老人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对自己合法财产进行处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财产分配给自己的子女,而有效遗嘱要求遗嘱人在头脑清醒下,并且遵从遗嘱人的内心想法,而其内容不能违返法律,危害社会,法......


2023广州注册资本规定还有最低的限额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