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分别指的是什么意思?

  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分别指的是什么意思?
  
  一、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分别指的是什么意思?
  
  
  1、先并后减是先合并数罪的宣判刑罚,然后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最后确定一个刑期
  
  2、先减后并是前罪宣判刑罚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以剩余刑期和后宣判的刑罚并罚
  
  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本条是关于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的并罚的规定,称“先并后减”。
  
  本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该没有判决的罪即为漏判之罪”。构成漏判之罪,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该漏罪是在判决宣告之前就已实施,但是,直至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才被发现。
  
  (二)该漏罪是在判决宣告以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时才被发现。
  
  (三)该漏罪必须是未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已过追诉时效的,由于刑事责任的追诉期限已过,不能再进行数罪并罚。
  
  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本条是关于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并罚的规定,称先减后并
  
  本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根据这一规定,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又犯新罪的数罪并罚,具有如下特点:
  
  (一)该新罪必须是在前罪判决宣告并且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之后新实施的犯罪。
  
  (二)该新罪不论是一罪,还是数罪,也不论与原判决之罪是否属同一种罪,均应依法单独作出判决。
  
  (三)在决定执行的刑罚时, 应当按照“先减后并”的方法,把前罪判决中已经执行的刑期减去,再把没有执行的刑罚即残刑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是属于两种独立的法条而且两种的区别也是很大的,一种是先减再合并计算刑法,而对于另一种是先合并再减来计算刑法,所以,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的情况来,但最主要的就让犯罪人员受到应有的处罚。
  
  
  
  
  
总结: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分别指的是什么意思?一、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分别指的是什么意思?1、先并后减是先合并数罪的宣判刑罚,然后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二十一万诉讼标的要预交多少诉讼费?
      二十一万诉讼标的要预交多少诉讼费?一、二十一万诉讼标的要预交多少诉讼费?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法律如何规定?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法律如何规定?一、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法律如何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


·交通肇事逃逸肇事车辆扣吗
      一、交通肇事逃逸肇事车辆扣吗依据我国相关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公安机关发现逃逸车辆的,可以对车辆进行扣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4条 案发地公......


·怎么样进行网络诈骗的预防?
      怎么样进行网络诈骗的预防?网络诈骗在我国是经常发生的犯罪行为。很多人因为疏忽大意都上当受骗,给自己和家人造成了很大的财产损失。即便如此,网络诈骗犯罪不同于其他犯罪,人们如果多加注意......


·合同当事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当事人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如法人应当经过企业法人登记,并领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法......


·玩忽职守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是什么?
      玩忽职守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是什么?一、玩忽职守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是什么?(1)犯罪客体不同。玩忽职守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是工厂、矿山、林......


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分别指的是什么意思?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